去尘要去的镇子叫杏林镇,因那围绕着镇外的一周银杏树而得名。

湿杏仍足绿,沾桃更上红。旭日几分色,泼墨烟柳中。

寻常食肆,人满为患,几个小二哥哄食客哄的嘴角都要起燎泡了。

去尘看着忙碌的后厨,估摸着那菜要上上来还要等一番功夫,便拿了一根筷子,沾了茶水在桌上教爰爰写字。

“你看,先撇、再点,然后……”

他把小人抱在怀里,修长的手指白的像玉,不一会儿便写了一个“爰”字在桌上。

“看吧,是不是很简单?这可是你的名字哦。”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李老将军为她起这个名字,恐怕就是希望她能悠闲自在,自由无束吧。

在这一整首伤悲的诗里,这两个字是最温柔的字眼。

把筷子塞到李爰爰手里,去尘鼓励地看着她:“来,你试试。”

五岁的小手把筷子一整个儿拽在手中,死死的捏着,倒竖着扣在桌上。

抖动了半天好不容易划出来一撇,却是歪歪斜斜的一条,便是坐对面的怀明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你这写的也叫字?”

话甫落,李爰爰哼了一声,赌气把手里的筷子丢了出去,直接砸在怀明的脑门上。

怀明倒也不气,把落在地上的筷子捡起来,自信道:“来来来,就让哥哥给你见识见识,什么是书法大家。”

正准备教训小徒弟不能随便摔东西的去尘闻言分了半边眼神过来。

短短半天的相处,他也算摸清了这小和尚的脾气,虽然知道他说的话一定不靠谱,但还是忍不住好奇他这字到底是何种模样,究竟能丑到何种地步!

凝神细观,怀明唰唰两下就收了筷子,去尘心叹果然,他又浪费了人生中宝贵的一秒钟。

“看吧,爰字!”怀明指着桌上的杰作,示意李爰爰看。

桌上的水渍糊成一团,不能说跟“爰”字长的不像,那是完全没有半毛钱关系。

去尘赶紧捂住自家小徒弟的眼睛,生怕她跟着这货学。

不然这辈子都得当文盲了。

旁边的食客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嘴里的肉,一边好奇地探过头来,眨巴着眼睛问道,“哎?这是教孩子写字呢?”

去尘友好地回他:“是啊。”

“哟,那可巧了。”食客听后,脸上露出惊喜之色。

他飞速咀嚼把嘴里的肉咽下,抬腿跨过板凳,正对了去尘他们的桌子,兴致勃勃地开口。

“不瞒你说啊,我们这杏林镇虽然地方不大,却是个风雅地儿。”

提到自家,食客眼里是满满的自豪。

要他说,金窝银窝、那上京城老皇帝的寝窝,都未必有他们这弹丸之地的土窝快活。

“我们这地儿啊,最受尊敬的就是学问人,平日里没事就爱学几个大字儿。村里头上到八十岁老太,下到穿开裆裤的娃娃儿,就没有不认字的。”

“就连住在村尾歪脖子树下的老农,他养的一只猢狲,都能写字呢!”

“哦?”去尘挑眉,颇有兴味地接话:“猢狲写字?那可奇了。”

“那可不?”见他愿意搭腔,食客越说越激动,“那老农也是命好,得了那么一只猢狲。”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