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玉面色惨白,虽然站着,却摇摇欲坠,身上轻透的薄纱被血染尽了,结了血痂,粘在皮肉上。
“回公主,这小倌挂名‘随玉’,是我南竹苑里偷跑出来的,原是我们爹爹花了钱买来的孩子,养到如今,今夜是接客初夜,他自己偏偷跑出来……”领头的人嘴快得很,三下五除二就将随玉的罪定下了。
程苏抬眼看向随玉,“你怎么说?”
随玉“噗通”一声跪下,实实在在磕了个头,“求殿下明鉴,随玉确实名叫‘随玉’,却是一个落魄书生,进京赶考罢了,被拐卖进了南竹苑,里头管事的人要搓随玉的骨气,便叫人来……求殿下救我,当牛做马都可以。”
哦,程苏了然,原来是这货。
随玉是又一个分支,走的是青松折腰、玉竹断骨的“神坛”文学。
他说自己是落魄书生,其实不尽然,他是两年前进京与主持方丈一同做法事的佛门弟子。
观摩法事的皇亲贵胄总有大胃口,看见随玉长得跟谪仙似的,便动了歪心思,把人拐卖到了南竹苑管教。
随玉毕竟是出家人,宁死不屈,让南竹苑的爹爹费了好大心思——那贵人意思是想随玉心甘情愿,毕竟她也不想担什么强人所难的名声。
这一拖,就拖了一年半。
随玉毕竟是人,那种地方待久了,难免会被沾染,如今这幅模样,已然是撑不久了。
也算是殊死一搏。
随玉聪慧,先是假意顺了贵人的小意,让南竹苑的人放松了警惕,偷跑出来的。
第一次没成功,被打成这副模样,又趁着他们眼头不注意,又逃了出来,看见程苏衣着华美,知晓她定然不是普通人,才拉着她不肯放开。
原文里,程苏已经有了江喻泽这个新宠,正得趣呢,也不想费什么周章再去救男人,一脚把随玉踢开便回去了。
随玉也因为程苏这一脚,给踹没了希望,乖乖让人给带回去了。
然后,随玉就从了那位贵人,到底是心里敬畏佛祖,不愿乞怜讨好、奴颜媚骨,贵人不久就腻了。
被抛弃之后,挂牌接客。
等到程苏国破,被恶毒之后,流落秦楼楚馆,成了红倌,被迫接客。
那时的随玉早已被磋磨干净骨头,成了溺死在淤泥里的鬼魅,已是最最红的小倌,纵然使尽千金万两,也难得一夜春宵。
随玉成了程苏的常客,以后就是字母圈的情节。
最顶的时候,随玉就在程苏耳边说他当初是如此这般的。
……
程苏虽然恨这本书,但是也挡不住程苏看的津津有味、面红耳赤。
咳,言归正传。
程苏笑了,“你们爹爹,当初买了他,要了几两银子?”
那南竹苑的人听着,不敢不回,“回公主殿下,这是我们爹爹做主,我们下头的人确实不知。”
“那本宫倒是想问,他所言可都是真?”
他们闻言,面面相觑,犹犹豫豫,都不敢说话。
程苏表面上看着镇定,其实正在进行头脑风暴——救肯定是要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就是,救完了,然后呢?总不能都放在她那吧,她那又不是收容所……
也不是不行,又一个手办,放在眼前,就算他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转悠,程苏相信,她心情都好的很。
“大胆!”她拍了一下桌角,“读书人乃我朝栋梁,你们私自行拐卖之事,令我良家子流落烟花柳巷,逼良为娼,‘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你们是要蛀空国本吗?!”
底下人都震了一震,瑟瑟发抖,一言不发。
程苏乘胜追击,持续输出,“既如此,南竹苑竟行人口拐卖、逼良为娼的恶事,本宫定然即刻回禀父皇,命大理寺追责……”她嗤笑一声,极尽嘲讽,“尔等如今便可回去准备后事了。”
呼~爽!
程苏内心得意,原来恶毒女配戏份这么爽,为所欲为的感觉简直太棒了!
“殿下息怒。”旁边的婢女终于是有点眼色了,立刻跪下顺着她的戏走。
“这……”南竹苑的那帮人还是不肯松口,“回殿下,这随玉今晚要接的贵客乃是大长公主……”
本朝唯一一个大长公主,皇帝的异母妹妹,程苏的姑姑。
行事荒诞,较程苏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估计是以山阴公主为原型写出来的。
程苏不怵他,“皇姑姑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端庄典雅,怎么可能去你们南竹苑那种腌臜之地,如今狗急跳墙,竟敢攀折本朝唯一的大长公主——你们是有几个脑袋够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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