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谭姐,吴琅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俩手一摊道:“这都是幺妹英子新做的,托我穿来县里走走,看看有没有人想要。”

对此,谭姐却如数家珍地道:“县里穿喇叭裤的小年轻,一直都有。”

“以前总觉得看不顺眼,倒是穿在你身上,看顺眼了。果然这衣服好坏,也要看是谁再穿。”

相比于谭姐的宽容和接受,汪新南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拿着报纸一出来,见到吴琅这一身,就俩眼一瞪,严辞令色地道:“你搞什么名堂?小伙子,稳稳当当地,比什么不强?”

谭姐倒是不惯着他:“小吴穿着一身,哪里不稳当了?”

“你不要总拿老眼光和旧主义,去看待新时代和新思想。”

好家伙,俩口子斗斗嘴,居然上纲上线起来。

吴琅连忙把山鸡塞给谭姐,支开了二人。

汪新南回头问道:“包干到户现在算是忙清了吧?队里上下,有没有什么动静?”

吴琅据实回答道:“大部分人还是明事理的,都知道这包干到户比同吃大锅饭要强。但什么时候,都不缺说风凉话的。”

“但话谁都会说,庄稼地里的情况却做不得假。六队的麦子颜色,明显比其他队责任田更深一些。而且各家各户下田的勤历劲儿,明显要胜出别的队很多。”

陪着汪新南聊了会天,喝了口茶。

吴琅便果断离开了。

离开机关家属大院,吴琅去了两个自行车商店。

邵秀珍和乔爱君看了他这一身,除了眉眼明亮一些,都没什么可堪介绍的头绪。

至于黑市巷那边,更不必说了。

无奈之下,吴琅也只能骑着二八大杠,在幸福路两头来回地转悠。

毕竟今儿是周日,正是一周下来,人流量最多的一天。

休息日出来的大家伙,大都会聚集于幸福路这条街,从最北面的新华书店,一直逛到最南头的百货商店。

如此路过邵秀珍的自行车商店好几趟。

终于在临近中午时,邵秀珍把他叫住道:“该吃饭了吧?走,我请你。”

吴琅反问:“你图什么?”

邵秀珍没好气地道:“图你这身好看,秀色可餐,行了吧?”

得,听这口气。

这搭档快处成哥们了。

结果正准备跟邵秀珍去吃饭,就听旁边一个带着两片圆镜片的小年轻凑过来。

“哥们,你这身打哪买的?”

吴琅一看这小年轻,明明是墨镜,偏让他带出了汉奸的气质。

明明是阔腿裤,却让他剪的跟叫花子裤腿似的。

但人家手腕上却带着表,嘴上叼着烟。

抽得不咋地,但气质是妥妥滴拿捏了。

这就是喇叭裤的目标客户!

“你眼光行不行啊?”虽然是潜在的目标客户,但吴琅一开口,丝毫客气都不带地:“我这可是正宗地上海货!”

结果那小年轻也不含糊,揪住他上衣的针脚一看,“哥们蒙谁呢?这一看就是手工缝制的。”

吴琅避而不答,从对方脸上摘下墨镜,往自己脸上一戴。

随即踮着脚,晃着脑:“别的你甭管,你就说,咱这喇叭裤穿得,是不是那個味吧?”

小年轻被抢了墨镜,本有些突兀。

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墨镜戴自己脸上,像汉奸。

戴到对方脸上,一看就像地下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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