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钱把事情讲到这里的时候也是有些责备我,说让如山来区里的时候他和可微的其他干哥干姐们一万多都舍得花,区区三百块钱为什么就不能给他开口,太把他当外人了。
我也只能说,我有难言之隐。
郑小钱也没多问,接着说之后的事。
郑小钱按照可微的安排先这么照做了,彻底赎回了那些首饰。然后在我第一次进入到邻村作坊之后他的那些手下也都撤得差不多了,最终就留了两个干练本事的在暗中保护我防止我出意外情况,单纯就是保护我安全的,按照可微的要求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干涉,但是一旦我出了什么危险情况那两个人肯定会出手。然后我在方元庄附近活动的时候郑小钱又安排了一辆轿车在方元村附近随时待命,等我要回区里的时候会来专门过来接我送我回区里去。结果我从邻村作坊回富丽的时候是直接坐小货车回去的,所以我回富丽的时候郑小钱不知道,我回来的这天身上又有钱是可微一开始就没猜到,所以可微的那些安排就用到了一点,给我身上泼脏水的我是家贼,所以我去金店赎首饰的时候那个门面掌柜看我的眼神那么怪异。
接着我离开金店之后不久,郑小钱就接到了那个金店老板的电话。那老板可生气,对郑小钱一顿数落,叫郑小钱转告咱家人管教好我,之前偷家里的贵重首饰,不知道哪里又弄出来了那么多钱去赎首饰。金店老板再打电话给郑小钱肯定是好心。郑小钱这才知道我脱离他的保护回区里来了,他这才跟金店的老板说了实话,那些首饰本来就是我自己的,遇到难处才卖的嫁妆首饰,我不是什么贼,而五百我能拿得出手并不奇怪,因为他兜里一直揣着可微要给我一千,我有一个巨有钱的闺女。
计划没有变化快,郑小钱猜到我拿不回那些首饰肯定心情不好,就赶到富丽把那些首饰摆家门口了,正好也给了我一个意外惊喜。
郑小钱解释完这些,也就把他揣着的那一千块钱交给了我。
我就问郑小钱,赎回来首饰当时花了多少钱。这个得还给人家郑小钱,可微给家里钱花是她应做的,可不能让郑小钱吃亏。
郑小钱说的是三百三,那个金店老板本来说是我卖了多少赎就赎多少钱,可是不能让金店那么多人白忙活,他们两个也让了半天最终郑小钱多给了一成的钱给金店老板。而郑小钱自己也要收一点辛苦费什么的意思意思,是二十,所以他跟可微的货款里这笔账记了个三百五,包括给我的一千也都在货款里记过帐了。
是不是很奇怪?可微摆脱那个姓陈的控制一个礼拜就投案自首去了,她怎么跟郑小钱做起生意来了?当时我就很奇怪,就问郑小钱和可微做的什么生意。
郑小钱解释,就是邻村作坊那些零部件,本来他随我一起到区里之前邻村作坊的生意已经饱和了四五个月没办法做得更大,来区里不久缪特采的渠道主动找到了他才有得突破。直到可微六月初二跟她所有活着的干哥干姐们再聚首的时候,郑小钱才知道那个缪特采的真正主理人是可微,可微可以拿到缪特采全部利润的一半,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可微成了上下级生意伙伴,最终的结果是他分摊给四哥一半的利润之后反而可以赚到之前两倍的钱,所以我在邻村做的活还帮可微创造了点利润。
再然后我看了郑小钱递给我的两封信,一封是六月初一可微在中区寄给你的信,另一封是你六月初五给可微的回信。其实你给她的回信并没有寄到中区去,因为来收信的邮递员本身就是假冒的,那个假邮递员拿到你的回信之后不久就把信交给可微了。可微只是先让你知了她还活着,因为她不想看见你掉眼泪,但她就想哭给你看,可结果你见到她的时候也是哭得稀里哗啦的。
前段时间写到了六月初五你给可微回信,当时我有些写不下去了,因为我想到了当时你寄信时的那个中区的收信地址。具体来说那个地址可微确实是在那里住过一百零八天,而且可微是以颜二娘的正常身份住的。
关于可微这个颜二娘的身份,的确是个正常的身份,但也不正常,是有来历的,我也写写,这些是可微后来告诉我的。可微在到了中区偶遇到了这么一个姓颜的女孩,比可微大这么几岁。这个女孩得的是血癌,她那几个亲戚不是每天都能来照顾她偶尔就会请护工,正好可微做过那个女孩的护工。因为都是同姓,可微一开始就对那个女孩特别地好。可微后来知道女孩的条件也不好,慢慢地连护工的钱也不收了,还会拿她从别的地方挣来的钱来替女孩交一些住院的费用。可微让女孩把她当成亲人。女孩的亲戚发现可微作为女孩的护工竟然这样对女孩,他们渐渐照顾女孩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可微一个人。可微一直坚持尽心尽力地照顾女孩。也是这段期间可微告诉了女孩可微自己的事,她那个颜二娘的称谓肯定不正常,她本名方可微但更应该叫颜可微,但是她没办法以正常人的身份生活。再之后突然有这么一天女孩坚持出院,她在可微的帮助下出院回到了她的家,她让可微找出来那个只有她一个人的户口本,接着她在可微的帮助下去办理了改名,改的就是颜二娘,可微的别名,再然后还给可微办理了身份证,她告诉可微她不能留给可微什么东西,就把她正常的身份交给不正常身份的可微,让可微以正常人的身份替她好好活下去。可微劝女孩继续回去住院,女孩答应了,但想在家里住一晚。结果第二天,可微看到了女孩给可微留的遗书以及一份契约书。女孩的遗书里写到,不让可微找她,她已经没有钱住院了,她家的房子已经抵押出去,契约的内容是只要她死了房子就会被抵押方收走,但是可微已经是房子的主人,只要没有她或者可微的死亡证明抵押方就无权收走房子,可微就可以一直住下去。之后,可微死了的那个干姐,当然当时还活着,她通过各种渠道打探得到一个重要的消息,那个姓颜的女孩失踪后的第三天,在中区的青山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这具女尸全身皮肤尽毁,现场的石头上有一个字,血写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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