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亮带着李牵牛回到自己住处:“要不咋说你小子运气好呢,我们这三年造得灰头土脸,你反倒帅翻倍了,刚进和平区就有肉吃,我可真羡慕你。”
李牵牛笑了笑,他很感激王金亮,自打他从地窖中醒来,总有种时过境迁的陌生和孤独感。若不是幸好遇到了王金亮这个老同学,他真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在这个突变的时代适应下来。
趁着王金亮去给自己办手续,李牵牛回忆起往昔的三年。
他本是个刚毕业就考到铁饭碗的护林员,每日的任务就是到林子里巡逻巡逻,打打卡。他以为自己过个一两年就能调到市里,届时再娶个媳妇儿,然后便将度过悠闲而稳定的一生。
直到三年前的秋分那天。他永远也忘不了那种感觉,天雷滚滚,地气涌动,无边的大风灌荡着眼前的一切,在天地之威面前,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自己的意志仿佛没有任何意义。
电路系统完全崩溃,手机也失去信号,很快,他值班的小屋也随着地动和风摧摇摇欲坠。他只好顶着大风顺着林间的小路去找养蜂的老马头,老马头那里有车,自己可以搭乘它回到市里。
可当李牵牛带着一身的灰尘和树枝刮痕踹开老马头的屋门,却只见到老人臃肿的尸体,以及尸体上数不清的蜜蜂针。惊恐之下的李牵牛连连后退,却绊在门槛上,扭伤了脚踝。
风雷渐渐停歇,李牵牛于是在老马头的屋子里忐忑得等待救援,与惨死的老马头作伴。然而整整三天,吃光了老马头的食物,依然没有救援。没人来寻找他,也没人来寻找老马头。
拖着肿胀的伤腿,在木屋附近搜寻了一圈又一圈,老马头的车不知所踪,却幸运的被他发现一片人参地。
他知道这种人参:小兴安岭的草参,不大值钱的东西,白露时节会有人挖来泡酒。没想到这秋分都过去了,人参的茎叶还竖立在土上,更奇怪的是那叶子绿得像翡翠。
这玩意儿肯定不能当饭吃,但有的吃总比没有强。老马头的屋子里有工具,他费劲巴力挖出五株红彤彤的人参,带回了住所。
李牵牛现在还记得那种气虚欲脱的饥饿感,他心一横,抱着做个饱死鬼的心态直接吞了两根。
不到十分钟,他就浑身又热又涨,脑子也开始昏昏沉沉。扑进老马头藏酒的地窖,又用最后的意志爬起来合上地窖的盖子,他便沉沉睡去。
挖参时本只期望这些人参能帮他多熬两天,谁知道他直接一睡就是三年。
三年后爬出地窖的李牵牛只觉得浑身气血充盈,脚踝的伤没有一丝痕迹,甚至以往的近视眼都好了,离得老远就可以清晰看见老马头白骨上的细小龟裂。
走出老马头的木屋,他还以为自己睡了一百年——房前本来并不特别高的松树现在直可参天,四周到处都是几人合围的巨树,杂草也长到半人高。
又去了趟人参地,那里变化不大,只是却添了几具动物的尸骨。
李牵牛悚然一惊,只因他突然意识到,怎么只有植物而没有动物?没有鸟鸣,没有蚊虫,仔细查探一番,地上连个蚂蚁都找不到。
迅速跑回屋子,活动开气血,他才意识到自己肚子多么饿。
“这地界不能待。”莫名的危机感上涌到心尖。
打开贮存剩余三株人参的铁盒,其中两个精气泄尽已经干枯,却还有一个依然饱满。
“这果然不是凡物。”知道不宜久留,李牵牛把这最后的人参揣进裤兜立马寻路回城。
然后他就遇见了动物消失的原因。
一条大白蛇横在林间。
这蛇有小腿粗细,通体奶白,血红的眼睛仿佛有灵智闪动,它头上戴着肉瘤的冠冕,与眼睛一般鲜红。一股极度威严的气息压住整片野林,李牵牛只觉得自己每个毛孔都在外张,它在盯着自己。
丝毫没有逃跑的想法,虽然不知道白蛇有什么手段,但他就是能感觉得到,只要白蛇想要杀他,他下一秒就会毫无意外的死掉。
李牵牛做了可能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他掏出裤兜里的人参,捧起来,慢慢放到眼前的地上。
白蛇眼里的智慧更为闪烁,它昂起头扭转了一下,向右边的方向吐了吐信子。
李牵牛一下就领会了它的意思,它在给自己指路。
审慎地把双手扣在脐下,离开白蛇,向蛇信所指的方向走出七八公里,他便遇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学王金亮。
那被称为“地缸子”的少年推门进来,递上一面镜子,打断了李牵牛的回忆。
他迫不及待举起镜子,只见到一个长发青年,五官还是他那稍显清秀但并不出众的五官,然而头发和瞳仁已是漆黑无比,面堂光滑,红唇白齿,脸孔上的尘土半点掩不住十足的神采。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