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酒店门口,一辆凯迪拉克因为来得太晚,结果一直没有找到停车位。

围着酒店转了一圈又一圈。

男人载着女孩找不到停车位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就像是磨蹭十分钟无法进入那般令人着急。

车上坐着南书,孙荣荣,朱清清,三人一直望着窗外,这让王帆紧张的手心出汗。

他因为最近留恋于洗脚店,导致腰部发酸,手心出汗。‘

明显是血气两亏!

可越是着急,他便越找不到停车位,周围还有一些巡逻的警车,这让他不敢乱停。

直到十几分钟后,又转了一圈,他才等到一辆车离开车位,小心的把车停了进去。

然后,立刻非常殷勤的开车门,把穿着高跟鞋的南书接下去。

他很开心。

王帆最近看了一部小说,叫《龙族》,里面开头有个情节非常吸引他。

赵孟华将路明非骗过去参加聚会,然后自己向陈雯雯告白,故意欺负路明非。

他简直把自己完全的带入了进去。

虽然他还没有看后面的章节,但是可以想象得到,这路明非一定会被赵孟华的优越感打击的一无是处。

王帆把李晨想象成了路明非。

他们两个人都是爱情里面的小丑。

而自己是爱情真正的赢家,不久之后,就能彻底拥有南书的心和身体。

对于后者,他已经渴望了很长时间,甚至在洗脚店的晚上,有时候会把南书的照片放在妹子的脸上。

这样更有代入感。

“今天晚上,先让林晨变成小丑,然后再找机会把南书泡到手。”

就在林晨家以前的酒店里,彻底将南书变成他的女人,光是想一想,王帆就已经要激动的晕过去。

不像是朱清清和人高中谈恋爱成为了熟女,也不像是孙荣荣大坦克无人问津,南书成熟的身材和清纯的气质,对他的吸引力,简直是勾魂摄魄。

并且在来的路上,他用胜利者的姿态将林晨贬低的一无是处,顺便一拉一踩,给自己装个逼。

“这家酒店的新老板,跟我爸以前是熟人,今天酒水什么的都可以免单,你们使劲喝就行。”

事实上,他只是听老爹提过一嘴,说收购林家酒店的人是他同学,关系嘛,其实挺一般的。

他这样说纯属就是让自己形象显得高大上一些,让这三个女孩崇拜自己。

反正等最后结账的时候,他偷偷结了就行了,对外还是说免单。

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把戏幼稚而又无聊,但对于一个刚刚18岁的青少年,就是喜欢做这些在女孩面前装逼的事,好显摆自己。另外这个年纪的女孩也确实吃这一套。

朱清清就一直在问王帆这车多少钱,他身上的衣服是什么牌子,还有今天晚上要喝什么酒之类的话。

她的梦想就是傍大款。

这年代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

她被王帆装的逼骗得团团转,一口吃掉了这个大饼。

孙荣荣不一样。

她虽然战斗力很猛,也喜欢有钱人,但刚刚下车被卡住的事情让他一直记恨王帆,不断跟南书吐槽凯迪拉克这车太垃圾,没有以前林晨那辆七十多万的豪车舒服多了。

南书穿着高跟鞋走得很快,看了眼手机,越看越生气。

分手那么绝情也就算了,大不了以后做朋友嘛,结果……

下午她气不过,用QQ问林晨到底还爱不爱她,结果对方一个字没回,反而是把她给删除了!

然后手机号也被拉黑。

这什么人啊,那么小心眼!

林晨越是不理她,她反而越是在意了,明明以前觉得无所谓的。

南书之所以来这里参加校友会,其实就是气不过,为了看一眼林晨到底有没有和温欣在一起。

她怀疑这两个人是在逢场作戏。

“你说林晨怎么是这样的一个人啊,我真是看错他了。”朱清清和王帆走在一排。

“嗐,他就是这人,那天他说什么舔狗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人品不行。女人应该是被男人宠的,得当成女儿来养。”

在女频的世界,塑造出了王帆这一舔狗的经典形象,关键是他还不自知。

王帆甚至觉得,在南书的心里,他的地位肯定是在林晨之上了。

“哇,你人真好!”朱清清忽然发现王帆变得有魅力了不少。

她以前交过好几个男朋友,但没有一个能有王帆这种觉悟,真的是比家里的哈巴狗还会舔呢!

殊不知,在林晨眼里,他们这几个人都是一丘之貉。

如果他有权利可以将它们流放荒古塔,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

那是专治恋爱脑的地方。

四个人一起走入酒店里面,王帆和大堂经理对视一眼,后者立刻会意。

今晚的表演,即将开始。

坐电梯来到顶楼,四个人坐在沙发上,才发现不远处坐着几个人。

其中之一,正是林晨。

“是林晨!”朱清清小声说。

王帆得意的翘起二郎腿,他是故意选在这里,想找机会让林晨丢人的。

南书扭过头,第一时间没有找到冰山校花的身影,脸上浮现出笑容。

但她紧接着便发现了另一个女孩,脸色顿时又不好看了。

目光汇集在贾探春身上。

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不论是贾探春的衣品,气质,还是她白天鹅般雪白的长颈,都比南书强得多。

整体流露出一种非富即贵的压迫感。

而且,这个女人的目光,虽然在刻意压制,但却经常落在林晨的脸上。

林晨这个前男友身边的女孩相貌比她好看,这比杀了南书还难受。

“诶,他旁边的那个人是男是女?好帅气啊!”这里就属朱清清话最多。

其实她是想吸引王帆的注意力。

女孩就是这样,一旦有了喜欢的男孩,就会不自觉的话多,声音大,想要表现自己。

当然,她对王帆不是喜欢,而是单纯的……想傍富二代。

另外,抢走闺蜜的“男朋友”,在她看来是一种特别有成就感的事。

“史湘云!林晨的青梅竹马,跟个爷们似的,我就烦这样的。”王帆叫来一瓶酒。

给四人面前各自倒上一个杯底,尽显绅士风度。

另外两人因为视角问题,她们见不到全貌,大概猜测是林晨同学之类的,也就没放在心上。

而眼尖的史湘云也看见了南书,用腿碰了碰林晨,“你前女友找你来了!”

闻言,贾铭像是抓住了某个关键词,好奇的转头左右巡视:“小晨的前女友在哪呢?让我欣赏欣赏!”

林晨对于碰到他们的事不是太意外,地球那么小,遇见了也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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