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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瓶朗姆酒,三块羊排,三片欧罗面包,就是格恩,老卢克,亚克三人的晚餐了。

格恩的记忆里,自然还有许多前世的美味。

先不说老卢克和亚克吃不吃得惯那些食物,就说格恩自己也没时间天天换花样做饭。

反正对于老卢克和亚克来说,羊排和欧罗面包,朗姆酒就已经足够了,格恩何必为此再去浪费自己的有限时间呢?

“那有个我新做的样品,没添火药,弹头和弹壳是分离的,你可以自己先看看,试试手,原料都在地窖里。”

作为一个老酒诡,一天不喝酒,就足够让老卢克全身不舒服的了。

为了今晚上能够去幸运酒吧,他一下午除了把原料铜,火药,火棉买回来,还加班加点的赶在格恩和亚克回家前,弄了一个左轮手枪的子弹样品出来。

“您辛苦了!”

听到格恩和自己这么客气,老卢克皱了皱眉头,想要说啥,但最终没有出口,只是拎着剩下的半瓶朗姆酒,推门离去。

“肮脏的地板,不符合一位高贵骑士的身份,祝你好梦小格恩。”

“祝你好梦,亚克叔叔。”

作为秋山镇近五年里,最美艳动人的寡妇,杰西夫人。

关于她的流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像这样的流言,往往都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除了昨天顶着清晨第一缕阳光,打开杰西夫人家中房门离开的亚克骑士。

刚刚还稍显拥挤的餐桌,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剩下格恩一个人了。

掀开衣服,前些天喝魔药,入非凡而险些失控留下的疤痕,已经消失了不少。

“五天!”

格恩看了一眼疤痕,默默叨咕了一句。

失控留下的伤口,因为失控得到了遏制,所以当时就消了,只剩下这些疤痕。

外伤疤痕比外伤更难消,就目前自身疤痕消退速度,格恩推断,如果自己受了外伤,不缝针的话,最迟三天,最快一天,就能长上新肉。

恢复能力,也是身体素质的一种体现。

久病成医,前世住院时间长了,病友自然也认识得多,估算这些并不是什么难事。

对于格恩来说,别的非凡知识可以不急着学,但自己有几斤几两一定要弄明白,搞透彻。

没路灯,也有一个好处,入夜之后,街道上就少见行人了。

秋山镇的墓地距离镇子里,并不算太远,也就五六里的路程,即便是老马,还驮着格恩加两把锹镐,走二十分钟也到了。

格恩不会养马,家里也没有精饲料,更买不起。

下午来墓地训练时,他和亚克的马,就栓在一旁吃草。

老马虽然走得慢了些,但用处不少。

格恩在秋山镇待了八年,今天下午是第一次去墓地,那就没大路,尽是小路,只去一次他记不住路。

都说老马识途,今夜他也就是试试,没想还真有用。

“一边玩去吧,今天你立了功,回去给你搭个马棚,省得风吹日晒。”

格恩拍了拍自家老马的脖颈,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反正是先许诺了。

老马连打了两个响鼻,别过头去吃草,尾巴一甩一甩的,并不理会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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