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处霍安脸色变的难看起来。
法克!!!
去他妈的,劳资就想安安稳稳靠着写小说赚点钱和名气,慢慢发育。
你他妈的让我参加这种继承人争斗。
“别闹亨克,我就一個小人物,不值得你这么信任。”
亨克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听到霍安的推辞,面露不屑:
“没人在耍了我之后,还能轻轻松松得到我的友谊,霍安,是去是留,你自己决定。”
此时的亨克,极力控制自己的得意。
跟他父亲说的一样,霍安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在面对诱惑与好处时,不会第一时间吃掉。
而是会考虑很久。
尤其是这种天上掉下馅饼的事,更是会本能的远离。
“法克!!”霍安有一种自食其果的感觉:“我什么都不会,去了能干嘛?”
“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觉得那里很适合你。”
这台词怎么那么熟: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对吧。
霍安一阵无语:“要是我不答应呢?”
亨克挑眉轻笑道:“可以,这就是你的选择?”
让霍安去纽约客属于临时起意,什么目的都没有,纯粹就是拿霍安做一次实验。
至于霍安怎么选,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霍安掐灭手中的香烟,再次点燃一根。
同时脑子里在衡量利弊。
现如今,所有传媒家族主要的产业都是集中在报业和电视广播这一块。
杂志对于他们来说,只是附庸的产业。
但这只是暂时的,他不认为这群传媒家族真的看不到杂志行业的前景。
要真是如此,就不可能不停的投资与收购。
《纽约客》虽然比不上三大杂志,但也不是什么小卡米。
亨克如果想要争夺继承权,吃下整个纽约客,学一学伊莉莎的父亲,用心经营杂志,以此来增加筹码。
这很正常,也能理解。
但是....为什么选择他?
霍安自认为自己除了会写点小说,没有其他突出的优点。
相信亨克也知道。
让自己这么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去帮他拿下纽约客,亦或者在纽约客达到一些目的。
想想就觉得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他为何如此?
客厅里,不知过去多久,霍安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亨克这么做的原因,他抬起头眼含不明的问道:
“亨克,在做决定之前,你先告诉我,你准备让我去纽约客任职什么岗位?”
“先从实习编辑开始怎么样?”亨克随口道。
霍安再次问道:“小说版块?”
亨克点点头:“可以,如果你想。”
听到这个回答,霍安举起手中的酒杯示意道:
“去可以,但我先说清楚,我什么都不会,除了会写小说。”
去他妈的,有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去。
不为别的,就为自己发表小说方便一点也行。
霍安想明白了,去就去,大不了摸鱼。
只要他鱼摸得好,不接触纽约客的核心内容,就算哪天亨克让他做什么,也好推辞。
再说了,真要为难,大不了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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