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圣现在就不会有这问题。
经过林夕的一番话,他直接看开了,从舔狗瞬间进化成“情圣”。
且自号:诺丁学院第一深情。
这些舍友很快把晚上林夕大闹餐厅的事告诉他。描述的那个热血沸腾,给王圣听得两眼直放红光。
他甚至后悔,没能亲自去参加这场打响平民对贵族子弟第一场暴动了。果然,恋爱脑害人不浅呐!
竟然让他错过了亲手干孙怀仁的机会,简直是血亏一万年好吧!
跳湖的行为可真是太煞笔了!
再怎么说,我踏马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啊!
王圣想到此处,非常后悔。
不过,好在晚上能跟着林哥把孙怀淡给教训了一顿。还亲手给他倒了辣椒油,也是挺爽的一件事。
而听完这件事的王圣,再摸了摸怀里的那棵仙草,看向林夕……
不自觉的,眼中的崇拜之情就宛如那涛涛黄河之水,连绵不绝。
发誓,一辈子都是林夕的小跟班,绝不会有二心,报答他恩情。
其实林夕教训孙怀仁,一方面确实是为了给王圣报仇,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自己多刷情绪点。
王圣听了,却以为林夕是为了给他报仇,才故意去大闹餐厅的。
这才自我感动,发下誓言。
另外,林夕帮王圣提高武魂品质,除了想把他收为打工人以外。
还有一个原因……
玉小刚不是提出理论说,没有废物的武魂,只有废物的魂师嘛。
可事实证明,在斗罗大陆上,武魂品质的高低,就是决定了日后成就的高低,这是不可否认的。
唐三第一武魂蓝银草,后面觉醒蓝银皇血脉,第二武魂是昊天锤,全大陆第一宗门的传承武魂。
其余的史莱克七怪,身份不是皇室,就是宗门的大小姐。要不就是武魂变异,武魂品质都是极高。
这叫废物的武魂?就算是武魂殿的黄金一代,也很难比得过吧!
玉小刚纯属是在胡说八道。
而他想把王圣培养成绝世高手的举动,就是想证明,玉小刚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狠狠打他的脸。
……
随着屋内的蜡烛熄灭,躺在宿舍的床上,林夕忽然安静了下来。
“这个世界,相比之前的蓝星生活,好像要精彩了不少……”他在心中轻声感叹道,慢慢的闭上眼睛。
回想着从前的时光……
林夕,五岁,开始上幼儿园;
六岁,上小学。
经过五年学习,步入初中;
四年初中考上高中;
再花三年高中时间考上大学。
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十三年。
生活……有些过于枯燥了!
学校里的时光太匆匆,很多人还没来得及体验青春,体验爱情,青春就那么悄无声息的结束了。
这可能也是很多人的遗憾吧……
在这十三年的时光里,林夕除了努力学习以外,也会在偶尔的梦里,梦到可以去另一个世界生活。
没想到……在某一个晚上,林夕一闭上眼睛,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也算是,心想事成了吧!
而这也让林夕定下了目标。
“既然上天给了我这个机会,必须要好好的珍惜和把握。”林夕在心里想道,又看向了窗外的明月。
他其实没什么大梦想,只是想把生活过得开心,想像季老先生一样,多和几个美女交往交往而已。
顺便成为恋爱大陆上最厉害的人。这样就可以在遇见麻烦时,有能力来保护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一念及此,林夕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意识沉浸到精神世界。
经过一个晚上的努力,算是小有收获,情绪点已经爆涨到接近24万。这还得多亏了孙怀淡这家伙。
经验宝宝实在是太好用了!
林夕看着眼花缭乱的商品。
先是花费10万点,将自己早就觊觎许久的“千击神盾”兑换出来。
直接给自己装备上,防御无敌。再花费七万情绪点。
兑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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