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踩进泥土,就于踩向雨水一同,溅起了沙河。一切肮脏的东西,不再只限于踩在脚底,而是在人间飘荡,甚至侵蚀了人们的心。

我出于本能,奔跑在这大城小巷,进了地铁站,踏入车厢,坐在尾部的座位上。我很是喜爱尾部啊,每次戴上耳机寻求宁静安稳,那时候就不会有人吵到我了。当然,我也曾设想过如果自己可以持有不凡身躯,在厦市间行走,承着南风,借鹤远行。

晚上写完作业后,我又出门了,这天没有下雨,但每日出门并非因为天气,而是我的执着主张,当然,我也希望遇到我喜爱的天气;当然,我也希望再次遇到她。

又是熟悉的位置,我碰见了她,这时她没有哭泣,只是一个人在默默写一些东西。

“你喜欢写作吗?”她先开口,我也被弄得一愣,还是有些紧张,不懂得该如何跟女生交流,这并不是第一次了,只是,对于她,我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呃,我...我啊,还...还行吧,可以说是略懂一二。”

“嗯嗯,对了,谢谢你那天的衣服啊,夜雨确实很冷啊。”

她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对于我那天的行为表示感谢罢了,我们相视会心一笑,不由得同时看向天空,但我却没有那么专注,反而乘其不备瞟了她一眼,然而这一眼,我瞟得仔细。关注到一簇短发、淡淡骄眉。更加确定了,我会把这段经历铭记,在不远的将来,把爱情刻在南风里。

毫无意料啊,往后的每一天里,我总会来到这里,以前是因为忧郁,而现在是因为思念,我不明白这种感觉为何如此奇妙,只是知道,我们命中注定。

这桩废弃的篮球场,只有我们两个人,过去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没有人打理,我们就依然约定在这里,如果变迁了,我们也不会忘掉彼此,而是会选择在某一处绿地再次会面。

楼顶木屋,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南风,黑色的乌鸦在我身旁徘徊、丧叫,灯光闪闪,仿佛给人们造就了一丝恐怖的气氛。我喜爱雨,喜爱聆听那细雨落在世界各处的声音,但我也需要阳光,而不是永远活在黑暗当中。而她,就是我的光。

也许,只是因为多了一个可以倾诉的人,但并不是这样。

因为只有我知道。

我爱上她了。

回想初中时候我站在教学楼楼顶几次想要自缢,那时候,只有音乐和风景可以给我活下去的希望,可是后来,她的到来,把这些取代了,又或许,听音乐的人不在只是我一个人了,而风景呢,也多了一个欣赏它的人。

“宝贝,我不会忘掉你的眼睛。”

我们在一起,感受那一丝的轻松愉悦、体会那一丝的闲暇浪漫。

紧紧相拥,我们终能救赎彼此。

雾气越来越大了,直到我甚至不能看清些许日葵。我面带怒容,责怪这烟娄,怪这蒸汽列车,驶进了京城。

终于,南风吹散了雾气,我们像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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