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渊叹了口气,他确实猜出了高辰的暗号。
绑匪没有说错,林家和高家是世交,林渊的养父林无咎,在林渊小时候,常常抱着他看电视,有时会指着电视上的画面,笑眯眯地说,
“这是老子的小弟,一起光屁股长大,没想到几年不见,这胖子愈发油腻了,你看,这满身肥肉,这么大个屏幕都装不下。”
当时电视里放送着财经新闻,众多记者围成一圈,把一个大胖子框在其中,黑色的话筒,像是黑洞洞的枪口,不停塞向胖子的嘴巴,胖子脸憋的通红,却不得不强撑笑容,分享着自己成功的秘籍。
林无咎看的哈哈大笑,向林渊解释,“高大海这个人,他哪有什么秘籍,纯粹是命好,天生有股财运,小时候买水,总会开到再来一瓶,这厮就是一个暴发户。”
“不过,这样其实不好。”林无咎忽然摇了摇头,满脸唏嘘,他意味深长地说,“世间的好处,又怎么会让一个人全占,一饮一啄,皆有定数。得到一些东西,必然会失去一些东西,这是定律啊。”
林渊记得养父说完那些话,默默走向房间,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林渊当时很小,只记得那个午后,天空飘起了小雨。
不过在他六岁那年,林渊终于见识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暴发户。
那天中午,太阳高高挂起,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炉。
重重的敲门声,惊醒了午睡的林渊。
“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游。”这句威风凛凛的台词,更是让他睡意全消。
悄悄打开门缝的林渊,仿佛看到了一轮太阳,金光灿灿,晃得自己睁不开眼。
包装为成功商人的高大海,身着手工定制的金色西装,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腆着圆滚滚的肚囊,像是一尊弥勒佛。
他迈着老爷步,在客厅溜达,不时东看看,西瞧瞧,满脸嫌弃,直到发现了林渊,高大海笑着招手,手指闪着金光,这让林渊不由亲近起来。
做为刚见面,就送出脖子上大金链,压的林渊直不起身的高大海,默默坐在凳子上,像只狼崽子的小男孩,更让林渊记忆深刻。
六岁的林渊没什么朋友,他不善于交流,总是一个人玩耍,姐姐总取笑他,像头小狮子,倔犟又孤独。
所以他和高辰的初遇,就像在落日余晖中,昏黄草原上,偶然撞在一起的陌生幼崽,他们彼此间的地位,也是用最原始的方法决定的。
当时的高辰很羸弱,风一吹就能倒,高大海忙着赚钱,没有时间照顾他,所以他打不过林渊,纵然他的瞳孔,满是倔犟。
“我讨厌爸爸,讨厌钱,钱有什么用,能换回妈妈吗?”
林渊现在还记得,高辰说的第一句话,他仿佛独自舔舐伤口的小狼,在呜咽悲鸣。
高辰的内心讨厌金钱,他觉得钱是万恶的源泉,所以不会将他家很有钱挂在嘴边,更何况连说两次。
林渊想到去春熙街的路上,高辰说他家很有钱的下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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