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这位洋学生大人是来抓人的?”程竹溪抬眼看了一眼徐阡陌。
“小姐此言差矣,”徐阡陌赶忙找补道,“第一,我在今天之前也不知道信的内容,要说我来抓人也是有点太......而且,咱们是同胞,我怎么可能胳膊肘往外拐,帮着洋人逮自己人呢?”
“嘁,我见过的道貌岸然的二鬼子多了。”程竹溪撂下这一句,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往里屋走去,身影消失在屏风后面。
“呃......”程乐水夹在中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往里头喊道:“竹溪,下午看一下店,我和徐公子出去一趟。”
“哦。”沉闷的一声回应远远传来。
“唉,这丫头从小就是这样,对生疏的人冷峻的很,慢慢熟了就好了。她娘死的早,我一直不太按传统的方法儿养她,所以跟别家儿那些弱柳扶风的姑娘们不太一样。”程乐水摸了摸鼻子。
“理解理解,小姐脾气贞烈是好事,现在就需要这样的人才。”徐阡陌嘴上说着,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自己屡次三番的献殷勤,期待与程竹溪处好关系,现在看来倒像是在原地踏步,甚至还往回撤了几步。
灯市口客栈。
徐阡陌从柜台取过钥匙,走楼梯奔二楼自己的房间去。他离开BJ的时候与魔法界几乎没有任何接触,所以住的还是麻瓜的宾馆。“咔哒”锁开,徐阡陌推门而入。
住了两天一夜,他已经有些喜欢这间宽敞的房间了。窗户朝阳,晌午之前的阳光都能透过窗户纸把室内照的明亮而温暖。简朴的铁皮床铺着有点潮味的褥子,紧靠在窗根底下。床头有一幅很拙劣的花鸟,床对面有桌案和台灯,以及一把藤条小椅。
最让他感到满意的,是床脚一个松软的单人沙发。这种洋玩意很少有传统的宾馆会配置,沙发很新,人造革的表面还是有光泽的,在颇有些古意的房间布局内有些格格不入。现在,沙发上正坐着一个比沙发更格格不入的存在。
“格劳克斯。”徐阡陌的左手已经伸向右袖中,用流利的英语快速说道,“我不记得我发过请柬。”
“交接还顺利吗?”被称作格劳克斯的男人微笑着问道,整齐干练的金色短发如钢针般根根竖立。此时他正把玩着上衣烫金的领口,丝毫没有顾及徐阡陌的警戒状态。
“这与你无关。”徐阡陌冷淡地说道。“我现在要请你,”他已经把魔杖完全抽出,“离开我的房间。我想,就算是魔法部的傲罗在拿到搜查令之前也无权闯入他人宅邸。”
“不不不......第一,这里是宾馆,严格来说不是你的宅邸。负责拦住我的应该是宾馆的人。显而易见,他们没能做到。”格劳克斯轻描淡写地挥了挥手,像在驱赶一只不存在的苍蝇。
“第二,我是来看望你的,老朋友。你就这么对待亲爱的乔瓦尼·格劳克斯,你的老同学?”
“格劳克斯,你是个聪明人。我认为,你不会希望见到流血。”此时的徐阡陌哪有在白家胡同时谈笑风生的样子,俨然像一条毒蛇正在吐着信子,散发着择人而噬的危险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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