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被烈日炙烤十几个小时的石块路,渐渐散去余温。
两栋高大建筑之间的狭窄过道,仿佛一条挺直的乌黑巨蟒。
各种嘈杂的蒸汽机声终于平息,让人们的耳朵以及头脑,可以暂时清净。深吸一口气,甚至可以听到墙根地缝里细碎的虫鸣。
“该死的婊子!竟然嫌弃我,难道盆尼就不是钱吗!”
“三赊令!她以为她下面流的是金水吗!”
“可恶!等下周发了薪水,老子非要干死她不可!”
一个体态肥胖的中年男人,晃晃悠悠走进黑乎乎的巷子,嘴里不住地嘟囔谩骂。
握着酒瓶的右手,以及他的整条右臂,在暗淡的月光下,泛着清冷的金属光泽。
“噢~!该死的奸商!”
右手忽然松动,还剩下不到半瓶的酒险些掉到地上。
肥佬又是咒骂一句,这条机械臂刚刚换上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毛病频出。
前天去保养才知道,所谓的去年新款,实则是翻新的二手货,实际上,已经经了七八手也说不定。
虽然愤怒,但由于不是正规渠道购买,他也只能认栽。
原以为上点润滑油,还能凑合着用,但照现在的情况看,等下周发薪水,他恐怕要先大修这条机械臂,那可就没钱去酒吧找那个女人‘报仇’了。
“可恶!混蛋!”
就在肥佬懊恼的时候,对面忽然走出一名男子,炎热的夏天,却穿着宽大的斗篷,更是用兜帽遮住大半张脸。
这装束,着实可疑!
不过,这个世上怪人本就很多,别说是夏天穿斗篷,就算穿棉衣,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也许,这家伙浑身烧伤,丑的和鬼一样,所以才把自己遮起来。
“嘿嘿,这样的家伙,就算掏出三赊令,不,五赊令,那个婊子也绝对不会躺下岔开大腿。”
想到这里,肥佬得意的大笑起来,这么比较起来,他还是不错的。
与此同时,继续和斗篷男迎面走去。
巷子极为狭窄,肥佬体型又宽大,如果没有一方刻意避让,两人只怕很难没有接触的通过。
但是肥佬,显然不会当避让的那一个。
不仅如此,他甚至故意晃起胳膊,让小巷显得越发拥挤。
噗噗~!
当两人距离还有不足三米,突兀的两声闷响,肥佬猛然顿住。
扑通~!
半晌之后,重重栽倒在地上。
斗篷男子看了一眼,接着快步走到跟前,在倒下的肥佬跟前蹲下。
先将肥佬胸前两根一尺长的钢钉拔出来,然后在肥佬身上一番摸索,可惜,只掏出几枚铜质钱币。最后顺手一撸,那条连接坚固的机械臂,便被他轻松卸下。
将机械臂藏到斗篷下面,男子起身迅速离开。
黑乎乎的巷子里,只剩肥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条小巷极为僻静,一整个晚过去,也只有另外三个醉汉经过。这附近到处都是各种酒吧,一到了晚上,本就是醉汉、醉妞的乐园。
夜色昏暗,加上喝多了,其中两个醉汉踩着肥佬的身子走过去,却丝毫没有察觉。另外一个被绊倒,爬起来踢了肥佬两脚,这才骂骂咧咧离开。
第二天早上,一个捡垃圾的老头,第一个真正发现了已经梆硬的肥佬。在肥佬身上一阵摸索之后,没有任何收获,一口唾沫啐在肥佬脸上,扒掉他沾满血渍的衣服,这才悻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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