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凛受到的冲击太大,迅速收手抽身,向后挪了几个身位。

“我记得自己睡在那个房间呀。”麦麦尴尬又紧张地解释,“我也不知道怎么在这里。”

程凛面色不变,一边飞速思考如何解释这件事情。

他也没想到麦麦只是晚上无意识变回了猫,早上竟然又变回来了。

此人倒打一耙,说:“可能你梦游。”

麦麦中计了,坐起来,认可道:“可能是的,我不是故意的。”被子顺着身体滑下去,露出他的上半身。麦麦做猫时通体小麦色,为人的肌肤倒是很白皙。只是锁骨的地方有黑色的小痣。

程凛僵硬地扭过头,指门外:“……去穿衣服。”

麦麦把自己掉在被窝里的衣服都重新穿起来,心道好奇怪,怎么会不仅没穿衣服,还跑到了程凛的床上。他很懊悔,要是没睡那么熟就好了。

接下来务必不可再让悲剧重演,万一程凛真生气不要它了就糟糕了。

临出门,程凛换鞋,余光看到麦麦的拖鞋靠近。猫像每个早晨一样,准备欢送他去上班。

程凛直起身,盯着麦麦看了会。

现在他已经完全相信人是猫,猫是人。认命了。知道自己早上态度又差劲了点,心里发虚,不知道怎么弥补。

麦麦和他对视,显得有些疑惑,又好像期盼他对自己说点什么。

程凛内心叹气,手撑着门框,语气放软说:“在家乖点啊,别一天到晚看手机。”跟嘱咐小孩似的。

麦麦高兴地答应下来,送走程凛,继续研究他的智能手机。

程凛教得还算耐心,又考虑麦不怎么识字,还重点教授了文字和语音相互转换的功能。这个伟大的功能帮助了麦麦能够独立理解页面上词句的意思,就是稍微费了些时间。

因为程凛不怎么爱回消息,麦麦又渐渐习惯了他外出打猎就会与自己基本断联的生活,一边在家自娱自乐,一边专心攻克他唯一的课题。

下午,麦麦吃完三文鱼波奇饭,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继续在网上搜索:如何让主人重新喜欢自己?

主人的概念来源于宠物医院,每次医生、护士都指着程凛介绍说这是麦麦的主人。

而主人另一种较为情色的诠释方式麦麦也无从得知,因此他认为如此称呼并无不妥。反正搜“怎么样让程凛重新喜欢自己”是行不通的,他已经试过了。

这个问题还是给了全年龄向的互联网不小的考验。

因为没什么能精准匹配的答案,大数据自动显示了类似的提问。

麦麦随便点进去一个,请语言把整个页面的字念了遍:

“好问百科——用户清风徐来——”

好不容易念到干货了,这位用户说:“如何让一个人重新爱上你?很简单!你得先有事业!无论女人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强!你有了事业,你去拼搏,自然就会绽放出自信的光芒!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事业啊!

麦麦一分析觉得很有道理,人好像都得上班,程凛也天天上班。上班就是打猎,打猎了生活才有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现在他变成人了,恐怕也该上班才对。这个逻辑是通畅的。

麦麦又艰难地搜了些“猫能做什么工作”、“不需要文凭的工作”、“如何快速找到工作”、“找工作要准备什么”之类的问题。心里很有头绪了,一一记下来,准备下次问问程凛什么时候让他出去上班。

麦麦做完功课高高兴兴看电视,等到晚上程凛回家,打开门,他毕恭毕敬:“麦麦参见陛下!”

程凛差点把自己的摩托头盔甩出去,被麦麦稳稳接住了:“小的替您放!”

“你今天看什么电视剧了?”程凛问。

“霸道皇爷俏公公。”麦麦回答。他认为这么谄媚的手法是值得学习的。巴结主子和主人无甚差别。

程凛噎了噎,说:“你看的什么……电视上演的都是假的,别模仿了。”他决定等会人为施行审查制度,筛选一下麦麦可以看的电视剧,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麦麦“哦”了声,把他的头盔放到架子上。

程凛摘外套,总隐隐觉得自己少了件衣服,但他衣服确实也不少,或许是记错了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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