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此君亭,天刚破晓,灰蒙的天边还镶着几颗朦胧的残星。不多时,四周竹林渐渐泛起了白,空气清冷,令人心旷神怡。

褚九三坐于亭间,泡一壶武夷岩茶,玉杯中热气腾腾。待茶凉时,人来了,看来他早已等候许久。

不远处,一书生一书童缓步走来,前者身穿锦衣玉袍,满身风姿,手中持扇,微微摇晃拂来解暑的风实在悠哉。

相比后者跟着那位约摸十岁,矮小的身子骨却力大无比提着笨重行囊就显得凄惨多了。

不过褚九三并不在意也毫无关心,找了半旬,利用泊魄灯踏遍整个钟吾城才终于在南郊这片竹林里把人寻到。

这是苍无痕的最后一魄,残存在一个喜爱游山玩水的书生体内,而且这还是好话,说难听点就是只知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的少爷。

看起来白白净净,但却不是什么好人。因为瞧见后面那位书童就知道了,面色苍白,露出的双手满大片不堪入眼的伤疤淤青,褚九三肯定不止手臂,或许衣裳遮掩下全是。

所谓书童,男的,不会怀孕,好处理这种事略有耳闻,但当褚九三亲眼目睹时仍旧接受不了。

他记得第三命魂时也跟现在差不多,是游手好闲纨绔子弟,可褚九三打心底觉得还是曹士锦,也就是此刻距离越来越近的书生更人渣!

所以眼下他可不会手下留情浪费时间,直接斩杀夺魂魄来得快。

况且书生不会武,要取魂魄简直易如反掌。

果然,见褚九三幻出烬虚剑在手阻拦前路时,那曹士锦和书童纷纷吓得原地哆嗦。

“有话好好说,打劫是吧?好好我把银子全都给你。但我看你一身正气凛然,少侠,生活不易,劫财就好了,不必杀人灭口误入歧途。你还有爹娘需要照顾,我也有,切勿因一次打劫就让养育你的爹娘蒙羞……”

“闭嘴书呆子,话真多!”听着裹脚布似的又臭又长的话,褚九三立马怒呵一声,“老子天生恶人,不劫财只劫命!”

威胁声话落,挥手提剑,身形疾步冲去。

曹士锦瞳孔猛缩,慌张往左边闪躲后不料脚下打结硬生生来了个平地摔。

发出“哎呦”一声狼狈哀嚎,曹士锦额头被撞破流血,紧接来不及喘口气他又连滚带爬地跑开。

褚九三屡次失策,当即不耐烦的暗骂:“属泥鳅啊?这么能躲!”

说罢,只得运转灵术再度迎剑刺去。

这边上演一场你追我赶的大戏,殊不知另一边那位书童丢下行囊,趁此混乱早已逃离不见踪影。

正好曹士锦也已经倒在褚九三面前,取出泊魄灯于掌心,翡翠灯体如莲花般冰清剔透,灯芯闪烁璀璨光芒。

随指尖连连点动,一缕白色气体从曹士锦身上飘起,眼看即将被泊魄灯吸纳入灯芯,急转直下竟遭来微风轻易便将其吹走吹散。

风云突变,褚九三脸色立马错愕,不解的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旋即眉头紧锁,反应过来这是抓错魂,杀错人了!

不是书生,是书童!

瞬间瞪圆双目,褚九三自责又懊悔,赶忙双掌合十对曹士锦拜了三下:“哎呦喂,天灵灵地灵灵,对不住对不住啊!妖魔鬼怪有怪莫怪,也千万别找我。不过你这辈子欺压了不少人,我这也算替他们报仇了,既然如此只能劝一句下辈子做个好人吧!”

说完,抬头瞟向周遭寂静竹林,见彻底寻不到书童便暂停作罢。若要追,他肯定能追上,只是搞了误会出来,他得让曹士锦入土为安。

这是第一次,因为褚九三没想到苍无痕最后一魄会出现在一个十岁的孩童身上。按前九次的经历来看,皆没有过。

而使用泊魄灯感应的话也只能探测个大概,所以他这次真的因心急失算了。

几日后,钟吾城中——

大街上聚众了许多百姓,熙攘着议论指点眼前的热闹。

只见被人群包围的中央传来一阵不堪入耳的大骂:“臭崽子,叫你偷东西!真是老肥猪上屠,挨刀的货,也不打听打听老子在此街的响亮名头?脏玩意儿,今日老子就替天行道打死你这小偷。”

话落,拳脚相踢的重击声和挨揍的闷哼声便炸响在空气中,引来房顶上观望半天的褚九三。

正出手时,忽然“砰——”巨响,身旁的蒸笼倒塌,刹那还冒着热气的包子滚落一地。

见状,包子大爷老板更加滞怒,老当力壮的身体发泄使劲儿一拳一拳砸向地上早已奄奄一息的十岁孩童。

褚九三认识,正是他找了好些天,真正残存苍无痕一魄的书童。

偷东西的确不好,但罪不至死,教训两下就得了。况且包子摊明明是大爷老板自己出手时碰倒的,现在却将此怪罪在小孩身上。

若受害者太不依不饶,也会适得其反变成加害者。

褚九三脸色逐渐阴沉下去,施展灵术隔空抓住大爷老板即将挥下去的手腕。同时扬声一句:“够了,把人打死,你也可治罪!”

话音刚落,顺着所以人群目光亦从房顶跃下。

“死小子别来碍事。”大爷老板盯住褚九三,根本抑制不住怒火中烧,继续见谁骂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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