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有龙在这个院落的墙外转了一圈之后,给两个战士交待了几句,就急匆匆地返回了小分队的驻地。

巴维尔见周有龙回来,悬着的心才放下了,高兴地说:“老周,辛苦你了!”然后,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周有龙。

周有龙也顾不上水烫,边喝边汇报了他们侦察“黄金之路”和跟踪干柴、地瓜的经过。

巴维尔听了,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看来,对于跨越死亡之海,周有龙他们已经打开了个缺口,只要继续沿着这条路侦察下去,就不愁进不了桑洛依那。不过,对于跟踪的这两个人,也绝不能放松。说不定他们对小分队进入桑洛依那金场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周有龙汇报完,巴维尔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和两个战士已经累了一天,晚上监视的任务就让其他战士去吧!”说完后,就叫过金涛说:“你去把二班长叫来。”

在一旁沉默了半天的老庄头,这时走过来说:“算了,我去吧,这里的情况我熟。”

巴维尔有些为难,因为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和自己的额布⑴差不了多少的老人,他怕老庄头年龄大了吃不消,就说:“庄老,你这么大年纪,就别去了,战士们年轻,多干点也是应该的。”

老庄头听了这话,脸上顿时胀红起来:“噢,你瞧不起我老庄是不是?我告诉你,我老是老了点,可我还没老到不中用的地步。”巴维尔又说:“对不起,庄老,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考虑到你老的身体。既然你一定要去,就带上两名战士去。”

“不用。”老庄头见巴维尔答应了他的要求,情绪也平静下来,他摆了一下手,继续说:“咱干公安的,走到哪里都得依靠群众,没有群众当耳目,啥事怕也办不成。”

说着就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又返回来,说了一句:“要是这两个人跑了,找我!”

巴维尔看着老庄头走出门去的背影,心里一时难以平静下来。是的,老庄头说得对,如果离开了群众,小分队恐怕真的要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他看了看表,已经快十点了,马玉彪他们还没有回来。巴维尔有些担心,他最害怕马玉彪这家伙莽莽撞撞,会从沼泽里陷进去。

还真让巴维尔给猜对了。马玉彪他们果真出了事。

那个独眼人甩下他们逃走以后,马玉彪他们三个人就分散开到处寻找。

马玉彪窝了一肚子火,他感到今天让这个独眼人耍了,是他莫大的耻辱。从他当兵以来,不,从他开始懂事的时候起,就没有人敢这样耍弄他,他绝不是一个让别人耍弄的人。多少难以治服的罪犯让他给服了,多少狡诈阴险的家伙见了他马玉彪,不都像老鼠见了猫那样躲得远远的。可今天,他却让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家伙把他骗到这里,然后溜之大吉。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就是他,一个当了十年兵的中尉中队长,一个威震驻地、被誉为“猛虎队长”的马玉彪!

他愤怒地向前追着,脚下的腐枝败叶、杂草和污泥浊水都被他弄得哗哗啦啦直响,他一下又一下地豁开那些遮挡在眼前的芦草、菅草,有时被荆棘挂住衣服,划破了皮肤,也不去管它,径直向前追去。

不大一会儿,眼前出现了一片水洼,水洼只几米见方的样子。他连想也没想就向前趟去。可是没走两步,便扑通一声陷了进去。起先,只有一只腿陷进去,在他往出拔腿的同时,不料另一只腿也陷下去了。他有些着急,使劲挣扎起来,可没挣扎儿下,泥浆已经淹住了腰部。他顿时傻了眼。

“奶奶的!”他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想,今天真是倒了邪霉,莫非真的像格桑老人说的,遇到黑狐狸了。想不到我马玉彪聪明一世,糊徐一时,竟让独眼人这狗杂种害得这样苦。独眼人,别让我抓到你,如果抓到你,我非把你撕成碎片不可!

可眼下又怎么办呢?他抬头向四周看了看,周围全是稀乎乎的泥浆,那些在风中摇曳的芦苇和野刺,离他足有丈把远,别说他一只胳膊,就是再有几只胳膊也够不着它。怎么办呢?他忽然想到罗小禾他们。对,把他们喊来。他刚要张嘴,又停住了。不能喊,他想,喊了来,不是看我马玉彪的笑话吗?罗小禾那小子没事干尽揭人家的老底,往后我这中队长还当不当?

想了半天,他决定还是自己往出挣扎。于是,就鼓起劲,两手按在泥浆里,想自个儿拔出来,可这一招也失灵了,没等使劲,两只手就直往泥里钻。挣扎了好大一会儿,不仅身体没有拔出一寸,而且倒往里陷了一截,泥浆已经淹住他的胸脯了。

“完了!”他想:“我马玉彪彻底完了!谁能想到我这猛虎队长今天却在这片烂泥滩里栽下了!”

他忽然看见了小穗子那双泪水盈盈的眼睛。“小穗子!”他在心里呼唤了一声:“你原谅我吧,小穗子。我答应过你,出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你看我,现在已经没法动了,等不了一会儿,就没命了。将来怕连尸首都找不着了。小穗子……”

想到这里,马玉彪禁不住像狼嚎似地哭出声来。

马玉彪结婚还没有一周,就参加了这支开赴可可西里的特勤分队。因而,他同新婚妻子的告别更充满了一种生离死别的悲壮味道。

马玉彪的妻子小穗子长得美。她的全部特点,概括起来就八个字,娇小玲珑,温柔妩媚。在马玉彪的眼里,小穗子的音容笑貌,品行体态无一不是美的。他甚至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几部为数不多的古书上的两句话: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这两句话用在小穗子身上,一点也不过分。

然而,使他感到内疚的是,他对小穗子爱的回报实在是太少了!谈恋爱每次约她出来,一到归队时间,他从公园的长椅上站起来,看着小穗子瞪大的、长睫毛不断眨动的黑眼睛,说“我该回中队了”的时候,小穗子总是有有些凄楚地问他:“不能多呆一会儿吗?”

“不能。”

于是,小穗子就扭过头去,泪水滚落下来。他看到小穗子肩膀一耸一耸地,不时撩起那件绿色丝头巾悄悄拭泪。

他真想走过去将那娇小的身体揽在怀里,替她擦干眼泪,然后吻她长睫毛下的大眼睛和那两片精巧的、丰润的小红唇。

可是,他没有。自从他们开始恋爱以来,他还没有拉过她一次手,或者让她挽过一次臂膀,更谈不上拥抱和接吻。

小穗子转过脸来,强装着很高兴的样子,挤出三个字:“你去吧!”

于是,他就转身走了。

走出很远了再回过头来,还见小穗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小巧的身材看上去那么惹人怜爱,那么让人心疼。

这个粗拉拉的大汉子就觉得身已对不起小穗子。

终于有一天,他感到再这样下去,对他、对小穗子都是一种残酷时,就对小穗子说:“我们结婚吧!”

小穗子欣喜地扑过来,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胡子拉茬的脸上亲呀,亲的,泪水抹得他满脸都是。

他感到一种狂躁、一种热血涌上头顶的令人颤栗的激动。但他还是镇定下来,使劲掰开小穗子紧紧缠绕在他脖子上的手臂,说:“像什么样子,让人看见多不好!”

小穗子倒显得有些顽皮,她不在乎地说:“看就看,我不怕,谁让我爱上一个当兵的呢?”

马玉彪就说:“等结婚吧,结了婚,我加倍地补偿你。”

于是,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马玉彪坚持要把婚礼放在中队举行。因为战士们早就喊着要吃他的喜糖了,小穗子坚持要按当地的民俗习惯举行。因为这样,就得到了族人的承认。商量结果,两个人的意见都采用。因为小穗子的父母都是城市居民,所以送问包、茶包、彩礼等一应免除。只请阿匍写了“依扎布”⑵,喝了果子茶,商定了结婚的日子,就算准备停当了。

结婚是在一个礼拜天里。那个礼拜天阳光灿烂,中关清真寺在阳光下显得更加的肃穆。马玉彪在族人的簇拥下,牵着小穗子来到礼拜堂。他按照阿訇的要求背颂了信仰箴言,回答了提问。听银须飘动的阿匐用阿拉伯语念完了“尼卡海”⑶。最后,阿訇抚着马玉彪和小穗子的头顶祝他们婚姻美满、幸福如意。一大群人向他们的头顶抛撒着核桃、枣、麦子和谷粒,他们俩人如同一对幸福的天使,在热情和欢乐的人群里陶醉着……

中队的婚礼比礼拜堂更热闹,更富有现代气息。战士们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一个起哄的机会,变着法儿让他们出节目,要新郎新娘咬苹果、喝交杯酒、给大家发糖、点烟,甚至要让他们当众接吻……

等大家簇拥着他们进了洞房以后,夜已经很深了。

在充满温馨的新房内,在桔红色的灯光下,马正彪注视着小穗子,觉得这时的小穗子比任何时候都要美,都要可爱。他一把抱过小穗子,高高地抛起来,再接住。他感到小穗子在他的怀里不断地抖动,颤栗。他使劲搂住她,两条有力的、粗壮的胳膊紧紧地箍住了小穗子小巧而丰满的身体。他搂着,听到小穗子发出轻微的呻吟和抽泣。他看到小穗子长长睫毛下的眼睛流下了两道晶莹的泪珠。这一刻,他对她无限的柔情蜜意,从心灵深处如水般涓涓流过,他吻了吻小穗子的眼睛,吻干了小穗子流出的泪水。之后,他以更加热烈、迅猛、长久的动作吻着小穗子的红唇。小穗子也楼起他的脖子,与他接吻起来。他们都感到这是一种如饥似渴的需要,是他们长久压仰、锁闭的情感得到渲泄的最好方式。

几天的新婚生活就是在这样一种柔情蜜意中度过的。

那天早晨,马玉彪醒来以后,突然对自己几天来一直沉溺在爱海中的行为有些羞耻。于是,他便去了一次中队。谁知,一到中队,他就忘记了自己是个正在休婚假的新郎官。正好那天巴维尔来中队挑选去可可西里执行任务的特勤队员,他死缠硬磨地报了名。心里想得很简单: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个人的事再大,与打仗相比,也是小事一桩。更何况自已现在每天闲呆在家,没有多少事呢。咱们当兵的,在这一点上绝不能含糊。

可是,当他回到家,一见到小穗子那份柔情和爱意,他甚至不知如何对她说这件事情。

最后,他还是艰难地、结结巴巴地说完了上级让他去很远的地方执行任务这件事。小穗子甚至不相信这是真的。等她确认无疑时,就不再问了,两眼失神地望着窗外,好像那一刻她的灵魂已经不存在了,两行眼泪悄悄地从她的脸上滚落下来。

许久,她缓慢地站起来,一下回过头,猛扑在他的怀里,双手抓住了马玉彪的肩头,不停地摇动着:“你……不能……不去嘛?”

马玉彪有些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

这下子,小穗子彻底失望了。她一把搂住马玉彪宽大的脊背,爬在他胸前哭出声来……

之后,她又擦擦眼泪,悄没声息地去给他准备东西。

晚上,当她娇小的身体紧依着马玉彪躺下,马玉彪就再也忍受不了她那份酸楚神情的折磨,一双铁一样的臂膀,紧紧地箍住了她。

“你不能好一点吗?”他说。

“我好着呢。”她极力露出一丝笑容:“你看,我已经好了。”

“……”

“你生气了吗?”

“没有。”

“我就是担心你这脾气,一遇上打仗,把啥都忘了。你去,我答应你。只是我要你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不然,我不答应。”

“嗯。”

“今天,是你要求去的吧?”

“……嗯。”

“我就知道。撒谎都不会。你这一去……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呜呜呜呜……”

小穗子说着就哭起来了。她边哭边捶他的肩,张开嘴在他裸露的胸脯咬呵,亲的,泪水把他的胸前弄湿了一大片……

他当时就想,冲着小穗子这份情意,他也该活着回来。

可是,现在自己身陷沼泽,只有等着去死了。他不无悲哀地想。

再说这一天罗小禾带着金贝与马玉彪分开以后,就向前面搜寻而去。眼前全是一片连着一片的水,他让金贝在前面带路,自己非常谨慎地向前走。别看罗小禾平时嘻嘻哈哈的,可干起事来,还是蛮认真的。遇到问题,总是先动动脑子。今天在芦丛外的茅棚里,他从见到那个独眼人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人不地道。首先是那一只眼睛,贼溜溜的,让人心里不踏实。其次,那人说他是靠打猎钓鱼为生,他就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追问下去,谁知被那人的几句哈哈和马玉彪心急火燎的样子给打断了。走在路上,他还特意提醒了马玉彪一句,可马玉彪却像没事似地敷衍了他。因为缺少防备,就给了那家伙逃走的机会。现在,马玉彪火憋憋地吩咐他和单长军散开寻找,他又不好说什么,就按着马玉彪指的方向一个劲地寻下去。

金贝在前边跑着,不时回头看看它的主人。罗小禾不时紧追几步,摸一摸金贝的脑袋。

金贝是一只德国纯种警犬。从总队组建警犬队以来,金贝一直归罗小禾专人训练。一年多来,它和罗小禾建立了一种人们难以想象的情谊。

去年冬天,一个抢枪逃犯被围捕部队追至离市区五公里外的南山林子里边。罗小禾带着金贝参加了围捕。金贝以它敏锐的嗅觉,很快便找到了罪犯藏身的南山寺。南山寺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只是历经了多年风雨以后,已经变得破败不堪,因此,这里绝少有游人驻足。

部队很快包围了寺庙。罗小禾带着金贝和几个战士直插寺里。金贝在前面带路,嗅到寺中正堂,就再也嗅不到罪犯的气味了。金贝急得吱吱直叫唤。

突然一个战士喊道:“在上边!”大家纷纷抬头,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刚才喊叫的那个战士已经倒在了地上。其他人还没看清罪犯的模样,只见上面撒下来一股尘土,整个大厅顿时罩满了尘雾。

罗小禾擦掉眼中的尘埃,迅速贴到了柱子后面,再透过还未散尽的尘土看那房顶时,已经没有罪犯的踪影了。他把金贝按在柱子下,刚露头想寻找罪犯时,突然从那泥塑的佛像后面打来一枪,子弹从他耳旁掠过。他一转身,从柱子另一侧冲出来,端起冲锋枪照着佛像一顿猛扫,那些佛像的脸上、身上顿时啪啪叭叭地飞溅起一股股土沫。他想,这家伙肯定完了,就向那些佛像前面冲过去。可怎么也没想到罪犯不但没死,而且早已从佛像的后面溜到罗小禾身体的一侧。当他听到动静,回身看时,已经晚了,那家伙的手枪已经对准了他。就在那一瞬间,只见眼前金光一闪,金贝刷地一下就扑到罪犯胸前,一口叼住罪犯举枪的手,那家伙顿对痛得哇哇乱叫,只几下,手枪就从罪犯的手中掉落下来,战士们扑上去,生擒了这个抢枪犯。

从那以后,罗小禾对金贝的感情更加亲密,他们好像一对亲兄弟似地形影不离。

这次出发前,罗小禾已经考上了指挥学校,正准备行装去学校报到。可一听要抽金贝去可可西里参加战斗,就再也不愿去学校上学了。他不能让一个不熟悉金贝脾性的生手去调教它。事实上,金贝除了听罗小禾的话以外,别人的话它是一概不予理睬的。

最后总队政治部也只好同意他暂不去学校报到,跟随小分队一起执行完任务再说。

此时,金贝一直在前面跑着,罗小禾就紧跟在后。他边走边在心里嘀咕,这样盲目地寻找,到底能不能抓住那个独眼人?

地上到处是一洼一洼的水,每遇有水的地方,罗小禾开始还绕着走,可后来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遇到水洼就扑通扑通从水里走过去。

不大一会儿,跑在前边的金贝忽然停住,竖耳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一个跳跃,跳过水洼向前边跑去。

跟在后面的罗小来断定金贝可能发现了什么情况,也大踏步追过去。没跑两步,突然扑通一声,陷进了水洼里,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身体急剧下陷,他感到泥水已经渗透衣服,把下半截身子弄得水湿透凉,只一会功夫,泥水已经淹到他的胸脯了。

那金贝听见后面有异响,回头见主人已陷入沼泽,就一个急转弯,疾风般跑转回来。

罗小禾见金贝试探着想来救他,就喊了一声:“别过来!”

说话间,身体还在不停地下陷,泥浆马上就要涌上他的领口了。

金贝见了,朝天“汪汪”地叫了两声,便爬下身子,一点一点朝罗小禾跟前移去。就在泥浆马上要淹到罗小禾脖子的时候,金贝的嘴就死死地叼住了罗小禾的领口。

此时的罗小禾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他看着眼前这只紧叼着他领口的警犬,感到它沉重的鼻息吹到他的脖子里,毛茸茸的脑袋紧贴在他的脸上,使它产生了一种酥痒痒的感觉,他的眼睛正对着金贝的眼睛,他见到金贝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种难以言说的光在闪动,本来想对它说点什么,可此时的他,已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金贝叼着他的领口,一点都不放松。慢慢地,金贝的身体就一点一点地朝后退去。可是,要从泥里面把一个比自己体重大几倍的人拉出来,这又谈何容易。它叼着罗小禾的衣领使劲朝后拉,身体如同一只打懒腰的猫一样,前胸和前爪匍匐于地,后腿直蹬,尾巴高高竖起来,不断地左右甩动着。挣扎了一会儿,罗小禾感觉腿下似乎往上提了一下,他努力从泥里拔出自己的双臂,一面左右划动,一面使劲蹬腿,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大一阵,他的脊背就全部露出来了,最后,靠着金贝的拉力和自己的挣扎,终于从泥潭里面爬了出来。

他爬在干草地上,好半天没有起来。一抬头,正遇上金贝那双慈怜的眼睛时,就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搂过金贝,哭喊了一声“我的金贝啊”,就泣不成声了。

他想,如果不是金贝及时搭救,他早已经陷进那片稀泥里面去了,再有十个罗小禾这会儿也完蛋了。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边搂着金贝哭,一边诉说着对它的感激之情。金贝也不断用脑袋蹭着他的脸,他感到金贝的绒毛此刻是那么柔和,让他顿时产生了一种无比温馨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暮色开始笼罩这片芦草丛时,忽然从芦苇深处传来闷闷的一声枪响。金贝马上警觉地站起来。罗小禾也挣扎着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泥浆,说:“咱们去看看。”就和金贝直奔枪响的地方而去。

这一枪是马玉彪放的。

当死神一步步向马玉彪逼近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自已不能这样白白地死掉,他才二十八岁,家中还有娇妻在等待着他回去,并且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那些凶残的坏蛋还没有被消灭,如果就此死掉的话,那就恰恰说明他马玉彪是个熊包、软蛋,在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敌人之前,就让这片沼泽给吃掉了。那将更是他这个中尉军官、猛虎队长的最大耻辱。

于是,他也顾不上面子不面子了,就向天空开了一枪。

不久,金贝就带着满身是泥的罗小禾赶来了,单长军也跑了过来,他们两个人,加上金贝,用金贝救罗小禾的办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马玉彪牵了上来。

马玉彪被牵上来以后,就大口大口地喘气。之后,几个人踏着朦胧的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摸去,尽管已经有了两次的教训,也十分小心谨慎,可单长军仍然在半路上被陷进去一回,好在人手齐全,陷得也不深,就几下拉了上来。等他们回到驻地以后,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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