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
李牧在剧组租的农家小院里跟一群演职人员吹牛打屁了一会儿,便返回自己的房间。
他现在老觉得钱不够花,这个时候忙着拍戏,也没时间去干别的,想来想去,就只有码字挣稿费最为合适。
因此在拍摄电影的闲暇之时,便开始了对前世文学作品的誊抄。
一来,这些作品如果能发表,他也能赚一笔稿费,二来,他也能将另一个世界的文化在这个世界传播开来,也算是为这个世界的文学作品增添一些趣味性。
剧组租住的这个农家院,条件非常简陋,房子还都是土胚房,窗户非常小,窗棂都是木质。
整个房间采光性极差,就算是大白天,房间里都很昏暗。
李牧所在的房间是一间厢房,里面有一张简陋的木床,靠着窗户的位置,有一张掉了漆的桌子。
桌子旁边是一把刷着红漆的椅子,椅子上的油漆已经掉了大半,做工很古拙,一看就很结实的样子。
这个村子现在还没有通电,村子里点的还是煤油灯,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村里人才会点几根蜡烛来照明。
李牧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绿色大肚子煤油灯,被他点燃后,一灯如豆,将整个房间映照的稍微亮堂了一点。
煤油灯旁边是一瓶蓝墨水,李牧拿着一根劣质钢笔,正将稿纸铺放在一张硬纸上奋笔疾书。
他现在写的就是《书剑恩仇录》。
毕竟这本书在前世,是查老先生的处女作,虽然相比他以后的作品,这部作品有很多缺陷,但在当时,这本书一出世,就引起很大的轰动。
虽是初作,却已然气象不凡。
如今李牧所在的这个世界,武侠题材的小说也只是在港城刚刚出现,还没有形成体系,写的好的作品几乎没有。
这本《书剑恩仇录》在金系作品中,显得很不出彩,但要是放在如今的港城武侠作品里,那简直是嘎嘎乱杀的存在,不可能有对手。
李牧的书写速度非常快,一小时大概能写五六千字左右,这种速度跟他前世的电脑码字也差不多少,相比同时代的作家,这已经是极其惊人的事情了。
毕竟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四五千字的文字,就已经算的上是挺长的一篇文章了,要是超过三万字,就能算得上中篇小说了。
不像李牧前世,网络写手写小说,动辄几百万字,才有资格称为长篇,否则的话,读者点开的兴趣都没有……
这个时期的作家,有的一年都未必能写十万字。
当然,任何时期都有猛人。
在李牧上一世,港城就有个猛人,这哥们号称“袋装书大帝”,他一天能手写四万多字,每天为十二家报社供稿,就这还有时间喝酒泡妞玩女人,还能上电视节目调侃女明星。
李牧如今这具身体精力充沛的不像话,内功深厚,思维敏捷,他写书又不是自己创作,而是誊抄脑海内早就存在的作品,连思考都不用思考,书写速度自然极快。
要论书写速度,他比上一世的猛人还要生猛好几倍。
《书剑恩仇录》这部书总共才六十来万字,李牧一天就能三四万字,写了十多天,今天已经是最后一章。
两个小时不到,他已经写了一万多字,还想接着往下写的时候,敲门声响起:“牧哥,你现在方便吗?”
是罗正阳的声音。
“进来吧。”
李牧搁笔不写,将稿纸放进文件夹里,转身看向门外。
整个剧组里,知道先敲门再进屋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导演陆安康,另一个就是主演罗正阳。
至于其他人,包括郑岚,找李牧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敲门的习惯,都是先开门,再开嗓。
房门被推开,罗正阳在门口鬼鬼祟祟的四下看了几眼,这才进入李牧屋内,转身又将房门关上,脸上一副不可告人的样子:“牧哥,您现在说话方便不?”
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现在竟然做出这么一副鬼祟的样子来,与他平日里一本正经的形象相比,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令人发噱。
李牧忍不住笑道:“怎么了这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
罗正阳嘿嘿笑了笑,挠了挠自己的光头:“牧哥,我能坐下说话吗?”
李牧指了指旁边的简陋木床:“这里没有板凳,先坐床上凑合一下吧。”
“好嘞!”
罗正阳坐在木床上,将李牧的棉被往墙边推了推,微微犹豫了一下,这才开口道:“牧哥,你想不想挣钱?挣大钱!”
李牧:“……”
这怎么一副引诱好孩子干坏事的语气?
他看向罗正阳,笑道:“这不废话么,我要是不想挣钱,我会在剧组身兼三职?我要是有钱的话,我特么至于这么辛苦么?”
罗正阳低声道:“牧哥,你知道吗,咱们的这点收入,其实跟港城的艺人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哦?”
李牧一副感兴趣的样子:“怎么个意思?你仔细说一下。”
罗正阳道:“牧哥,你是知道的,我经常代表国家去外地表演武术。”
李牧道:“我稍微知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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