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锦秀今年24岁了,集气质与美貌一身。追她的人至少也得有一个加强营。可她心中早已有了一个身影,可惜他身边已经有了她,自己不可能夺人所爱,况且自己想夺也夺不了,明明知道自己与他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可就是忘不掉。为了忘记他,她去了英国留学。原以为不见了,就会慢慢地忘记他,没想到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情感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是更加强烈了。思念如山,她实在是受不住相思之苦,便从英伦到了京城。她管不了那么多了,若是再不见到他,自己会发疯的。

下了飞机,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彭诚,我来了。”

京大,徐锦秀一袭雪白长裙,与长发在风中飘飘,宛如仙子凌波。拖着一个箱子,就这样娉娉婷婷的走在京大的校园,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响声,清脆而有力,发丝轻舞飞扬之间,还散下一股淡雅的香水味道……

一路过去,引来无数的目光。

“我靠!好美,好有气质的女人。”

“是啊,应该不是我们学校的,从来没有见过。”

如此种种,自然让不少牲口瞩目,而那些身边有女朋友的牲口,看着那道走远的身影,头一般会偏转六到九十度,与此相对应的是,过不了一会,他们腰上的软肉传来一阵疼痛。

正往宿舍走的彭诚的包中响起了一阵铃声,取出打开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喂,我是彭诚,请问你找谁?”

“我是锦绣,我在未名湖畔等你。”听到彭诚的声音,徐锦秀压着心底的激动。

“锦秀,你回国了,还到了京大,等着,我马上过来。”已经快两年没有见到她了。彭诚还真是挺想念的,他并不知道这两年来徐锦秀故意躲着他。

彭诚把单车踩的飞快。

“我靠!老大这是家里着火了?”李国庆看着远去的背影乍舌道。

“你不长脑子啊,你没听到是一个女的给他打电话吗?”田浩不屑地道。

老远地就看到一个白裙长发的美女站在柳树下,不是徐锦秀是谁。

“锦秀。”

“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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