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诺顿馆却亮如白昼。

芬格尔穿着考究的西装站在诺顿馆门口,微笑着迎接着每一个到来的客人,门口的红地毯铺了整整五公里,玫瑰花更有上万朵。

上百个侍者隔三差五的站在路上,对着来者们一路上微笑,做着无微不至欢迎服务。

“芬格尔,你这是发达了?怎么现在穿的人模狗样的?”很快就有芬格尔的熟人说道。

“滚滚滚,什么叫人模狗样的,我可是这次舞会的总策划,看见没,限量定制西装加大金表。”芬格尔没好气地说道。

“俗!真是俗不可耐!……对了,你在哪发达的,带我一个呗,咱们好歹也是这么多年的好兄弟了。”

“行啊!给我当狗我就告诉你!”

“滚犊子!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会为了钱抛弃自己的人格吗?……汪!汪!汪!芬格尔大人你就告诉我吧!”

芬格尔得意地笑了,“这可是我师弟的场子,我作为他师兄当然是少不了我的好处了。”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是靠给路明非当狗才发达的。”

“去你的,瞎说什么大实话呢!闭嘴!”

芬格尔举办的舞会,用一个字就可以概括了:俗,非常之俗,什么贵来什么,而且还是一个一卡车,一卡车的来。

简直没品到了一个新高度,就像是某些突然发达了的暴发户,恨不得全身从里到外都换上金子做的一样。

不过,俗话说的好,俗到极致自然雅,这一切着实是给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们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力。

身为优雅的屠龙家族,他们这些人长这么大,还没见到过这种场面,简直一言难尽。

不过进入了诺顿馆之后,这种情况又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数百个穿着燕尾服的乐手们整装待发,他们当中有很多是成名已久的老艺术家,甚至还不乏国手。

无数把闪亮的乐器在水晶灯下折射着光线,让整个大厅都明亮无比。

东南西北四个角的高台上,都布置着一整个乐队的乐团,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上千个,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拉弦的那一刻,仿佛一个人的无数道残影。

德高望重的指挥家背对着大家站在高台的最前沿,他们两男两女,互相配合着,指挥棒在手中流转,充满着一种潇洒写意的感觉。

整整五盏水晶灯,为诺顿馆提供照明,每一盏的大小都超过了八米,当真是奢华。

水晶灯下是舞池,而舞池边缘则是酒杯组成的山峰,以及海鲜料理和各种美食组成的山岳。

路明非站在诺顿馆门口正对面的高台之上,手中的红酒杯高高举起,迈着从容不迫的步伐缓缓下楼,铿锵有力地说道:

“今夜无眠,共舞此曲!”

霎时间,四个乐团同时奏响舞曲,宛如夏天疯狂坠落的雨点,跳动的音符仿佛有生命一般飞扬,一群假面舞者开始带领着所有人一起共舞。

“这也太帅了吧!”有人喃喃自语道。

“这才是S级啊!独领风骚!”

瞬间整个舞会的气氛都被点燃,大家都是训练有素,优雅有礼的混血种,跳舞自然不在话下。

路明非笑了笑,舞会到目前为止他都很满意,当然,最高潮的地方还没有开始。

他将手中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朝着身边轻轻一掷,红酒杯便稳稳地落在了一架钢琴上面。

紧接着,路明非便出现在了那架钢琴边上,弹奏出了第一个音。

此时全场的舞曲戛然而止,唯独只剩路明非的钢琴声。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