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大叔颤抖的手掀起佩蒂女士的头纱,笨拙的弯下腰,在佩蒂女士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仪式结束后,佩蒂女士的酒馆为大家提供了免费的酒水,让每一位到场的宾客都可以开怀畅饮。

林蒙坐在酒馆的角落里,看着两位新人在酒馆中热情的招呼着宾客。

两三年过去,林蒙已经是一个是十六岁的少年,牧场里营养充足的饮食,和适量的体力劳动,让他长得结实挺拔,与当初在镇上瘦弱的男孩早已是判若两人。

小镇上的居民都认不出,眼前这个少年,就是几年前在镇上替杂货铺收账、打杂的男孩。

一时间竟然没有人与他交谈。

林蒙一边漫不经心的用叉子挑着盘子里的腌酸黄瓜,一边仔细观察着酒馆里的宾客,想从中找出一些记忆里熟悉的影子。

“凯恩先生,他可是老主顾,没想他老了这么多,一定是鞋匠的生意不好做吧。”

感叹一声,又看到对面一个褐色头发的矮胖牛仔,正对着一个体型丰满的年轻女郎,滔滔不绝的吹嘘着什么,林蒙会心一笑:“福克斯,这个死胖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不靠谱,不过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去峡谷牧场。”

看着口若悬河的福克斯,林蒙想到了年轻牛仔乔治,俩人都是话痨、爱吹牛,因此关系很好。不过那晚牧场遭到范德林帮袭击,死伤了不少人,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好,又去了哪里。

埃德蒙爵士一死,峡谷牧场也和范德林帮一样,再没有了能将其维持下去的人,无可避免的分崩离析,那晚上幸存下来的牛仔和牧场仆人,也都各奔东西。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随意四处打量,直到他无意间瞥见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妻。

男人一头略微卷曲的黑发梳成精致的中分,棕色的眸子中透露的眼神略有一些疲惫,身上穿着一件考究的灰色呢绒夹克背心,配着洁白的衬衫,这与镇上大多数衣着简朴居民,有着鲜明的区别。

女人穿着一件宽松的绸缎长裙,依旧遮掩不住身体的臃肿,显然发福的厉害。

那个小男孩被打理得很干净,穿着一件整洁的小号呢绒外套,看起来像是个小小的绅士。男孩有着一头淡金色秀发,白皙的皮肤,用一双好奇的大眼睛四处打量着周围的人。

夫妇二人,一左一右拽着小男孩,穿行于人群中,用略带着敷衍的笑容,和周围的宾客打着招呼。

时隔数年,林蒙再次见到这对夫妻,神色变得复杂至极。

其中有亲切、有厌恶、有怀念、有憎恨、最终只是化作一丝释然。

他自言自语,小声的呢喃到:“好久不见,我亲爱的,叔叔、婶婶,还有我未曾谋面过的堂弟呀。”

端起酒杯,遮住面容的同时轻轻的抿了一口,威士忌醇厚的口感,泛着一丝甜腻,入口又微微有些辛辣,混合着蜂蜜、焦糖、花香等等味道充斥着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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