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志如此坚决,甚至都忍不住要为自己喝彩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坐在吧台的老位子上了。

“还是老样子?”熟悉的烟嗓,熟悉的语调。

我终于在这间酒吧里找到了熟悉的节奏。

“……对。”该死,为何我的喉咙如此干涩?

“还是算了……我今天想来点别的。”没错,来点别的润润喉咙。

“嗯?行吧。有心仪的吗?”酒保的鼻子似乎有疑问,但他还是用手指点了点桌上的酒单。

跟着他的手指我仔细看了看酒单,虽然我是常客,但从没仔细看过这玩意。毕竟我的主要目的不是喝酒,而是跳……我是说,是为了放松。

该死!酒单竟然上只有寥寥的三种酒?为什么我以前没发现?

略过酒店最顶上的店名,我挨个向下读。

“啤酒。”掺水的,毫无疑问。

“朗姆。”也是掺水的,我以前是怎么把这些该死的玩意吞进肚子里的?

“夏日红?”据说是来自东方蓝的名酒,我的雇主曾经当做赠品送了我一瓶。但在这种店里——我粗粗将店内的陈设扫视了一圈,木头桌子、木头椅子,带着虫眼和顽固的污渍。我竟然会傻到在这种店里消费?

“夏日红?来自东方蓝的高级美酒,宛如夕阳般的红色酒体可是不可多得的珍宝!”似乎是听到了我语气中的迟疑,酒保开始卖力地推荐起这种“夏日红”。

算了,就当是最后一次消费的狂欢。

“就它了。”

“哈!我就知道‘杀手’达兹·波尼斯会喜欢的!也只有这种名贵的美酒才配得上您的身价!”酒保看起来欢天喜地,但他不知道我以后不会再来了,永远也不会。

就在酒保去酒窖拿酒的功夫,一个高大的家伙坐在了我旁边。

哼,明显的外地人。

所有西方蓝的男男女女都畏惧我的名声,除了她,没哪个本地人敢这么大大咧咧地坐在我旁边。

不过我不会杀了他。

准确的说,我不会漫无目的地杀人。

杀人对我来说是工作。

如果没人付钱,我不会出手。

因为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唔……

我从没感觉等待的时间如此漫长。

以前她在我身边坐着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快到好像一眨眼天就亮了。

我告诫过自己那是最后一眼,但我现在不在乎了。

她的舞停了,现在正作为女侍为某桌奇形怪状的客人服务着。

我将她从头到脚地审视了一遍。

栗子色的发梢有些分叉,而且枯黄,劣质染发膏的杰作。

脸上似乎扑着某种廉价的粉底,有些地方被汗水浸湿了,露出了大大小小的雀斑。

雏菊的香味很明显是来自某个平价品牌,不是什么高级货。

白底红点的裙子有些破旧了,背后还有一块补丁。

似乎她身上唯一让人满意的地方就是发间的鲜花。

为什么我以前从没发现这些?

“达兹·波尼斯?”明知故问。

是身旁的外地人在呼唤我的名字。

“现在不是我的工作时间。别来烦我。”我当然没心情工作,我只想喝酒,狠狠地把自己灌醉。

“有兴趣喝一杯吗?”那人敲了敲桌面,“这轮我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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