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哈哈……“

小五病倒了,因为喝了金舅舅的秘制野菌汤,一路都在对着空气傻笑,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幻象,竟让他乐成这样。

”彩虹,大象在云上飞#¥%……”

那顿早饭,他和金焱都吃了。色香味不说俱全,但起码看着和闻起来都像模像样,野菇特有的鲜香配合颜色十分正常的汤底,让一开始对食材抱有狐疑的少年放下戒心,尝了口,味道也还凑合。

小五在原来那个家也是经常要做饭的人,关于食物的常识还是有的,知道野外求生时最好少碰野蘑菇,色彩鲜艳的自不用说,有毒!

就算是长相不起眼的蘑菇,很多也带毒,贸然吃掉是会躺板板的。

金焱当然不是傻子,摘的都是和食用菌外形相似的蘑菇,而非一眼有毒的七彩蘑菇,但唯一的问题……他不认识这种蘑菇。

金舅舅和他的好外甥女银双一样,对自身直觉有种超乎寻常的自信,在遇到盲选时,往往很相信自己的“眼光”。

但……经常一败涂地。

很难说这种豪赌心理,是不是家风使然……

然而,同一锅饭,吃食的倒了,做饭的厨子却一点事没有。

当银双醒来时,看见少年举止怪异,又瞧见吃剩的半锅汤里,飘着几片蘑菇,立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然后,金大厨就被开除了。

小少爷宁可啃干粮,也绝不吃金焱的“断头饭”。

菜馆里的野菌煲,不煮熟人家不敢给你上筷子,而金焱这个,上了筷子也不敢动。

银双对那些跳舞小人,记忆可太深刻了。

她虽然不是这道菜的第一个受害者,但这滋味是真不好受。

据说她的父辈中有人吃过,母亲因为它生平首次进医馆,商会现在的高层,目测脑子不灵光的,可能以前都被金焱的阴间料理迫害过。

“咦,有好多银子。一个,两个……?”小五跟空气互动完,转头一看,竟有十几个色彩斑斓的银双站在那里,感到好奇,踉跄地跑过来。

“慢点,别摔了。”地面不平,银双好意提醒,并在少年脚下一绊,将要失去平衡时,一把将其扶住。

结果,喜闻乐见的“幸运色狼”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发动了。

“噗叽”

小五埋进少女怀中,连带着银双也摔倒了。

自然,姿势很不妙,既离谱,又“合理”。

“呼”

少年的脸埋在银双的雪白脖颈间,气息拂过,蹭的银双心痒。

如此大胆的行为,在青春期少女的眼中,固然不可饶恕,只是,在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心中,却因此萌生出一种怪怪的、别样的情感。

讨厌……却不是很讨厌,很矛盾,撕裂人的认知和理性。

这一刻,小少爷觉得自己一定是病了。

病了吗?也许病了,也许没病。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一把推开小五,下意识地摩挲衣领,最终,手掌落在胸口,感受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咚咚咚……跳的有些快。

小少爷觉得很羞耻,自己一定是梁祝看多了,对方无意识的行为,竟然把她撩成这个样子。

她捂脸,这不就是恋爱脑吗!?

……

等她把小五安顿到一边,啃着干粮收拾完营地,时间已接近中午了,期间,金焱回了一趟养伤时藏身的洞穴,将一些遗漏的私人物品带走。

就这样拖着两个病号,一行人回到摸金人的村庄,云溪村,舟车劳顿,决定在村里休整几天再出发。

下一站的目的地也早已定好:距离云溪十几天车程,素有“大荒枢纽”之称的城镇——逐鹿。

云溪村和逐鹿镇同在“岭南”这个地名概念的疆域范围内,为现今帝国三十六郡之一,岭南郡治下的人族聚居地。

这里位于帝国南疆,地广人稀,与富饶的王畿区有一条天险相隔,如末法封天绝地的天幕般,阻碍了人员往来,使这里日渐闭塞,空有诸多矿藏、灵物资源,却由于运输艰难,让历代统治者望宝兴叹。

加上域内多山,交通不便,过去为了行商而开辟的一条条马道,就成了这个地区和外界相连的唯一通路。

这些古道翻山越岭,在地图上织成一张错综复杂的道路网,而几条路之间的交点,就是岭南的城镇所在。

逐鹿镇,正是这样一个承担了镇守要道和中转功能的地方。

与只有两三百人的云溪村相比,逐鹿人口上万,是郡府之下最繁华,也最能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虽说是镇,但那不过是承袭建立之初的叫法,现如今它的规模丝毫不逊于岭南寥寥无几的那些人族巨城。

讨伐血尸的任务最后就在那里交接,镇里有修睦会的一个分部,同时也是护卫少年许言的故乡。

和队友汇合后,银双的口袋立马就鼓起来了,有她的移动小金库——金焱在,食宿方面当然不能委屈自己。

一行人进村后,直奔那间旅店而去,也不墨迹,直接要走四间上等厢房,位置也好,一天到晚都非常清静,无人来扰。

平时小少爷的私房钱都是交给金焱来打理,她自己只管用,鸡生蛋蛋生钱这种事,她嫌麻烦,从不过问具体的,再者,金焱对她也很忠诚,很多私事让这位“大管家”去办,银双也放心。

包括钱庄的账户,也是用金焱的名义开的,毕竟这是娘家人的代表,小少爷母亲那边的家族势力很大,在商会中的话语权也不小,即便是掌权的两位老爷子,没有正经理由,也不好查封这个小金库。

血尸任务前后跑了四十多天,风餐露宿,不是睡山洞,就是席地而卧,他们已经很久没在松软的大床上睡过了。

推开房间门的刹那,几乎所有人的动作都出奇的一致:高高跃起,然后猛扑在床上,让身体自然而又放松的沉进被子里,嗅着太阳公公的味道,一刻也不想起来。

当然,两个叫不醒的人除外,他们被像死猪一样扔进屋子,一个弓背趴着,一个大半个身子睡在地上,只有两条腿搭着床,哪怕姿势怪异,也没人管了。

小少爷晒着太阳,意识朦胧间,一下午就过去了。

这时,许言已经醒了,坐在楼下吃晚饭,期间一直嚷嚷腰背酸痛,胳膊抽筋,全身跟散了架一样难受,问他发生了什么,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相关记忆很暧昧,好像被斩去了一段。

“躺板板那个呢?”小银咬着汤匙,问起白发少年的情况。

金焱很平淡地回道:“化解毒素还需要时间,今晚还是让他休息吧。”

“呃”许言听到这话,拿筷子的手一顿,眼神变的古怪起来:“那位小兄弟吃了前辈的饭?”

“嗯,吃的很干净,很爽快,我很欣赏他。”金焱说道,全程一副旁观者的样子,没啥愧疚感,殊不知他就是导致少年病倒的罪魁祸首!

然而,他却始终云淡风轻,语气平静,绝美面孔上也没什么波澜,好像这事不是他做的一样。

“他可真勇!”许言咂舌,想要咽下那位前辈的饭,可是需要莫大的勇气才行。

想当年他还在商会时,金焱的“阴间料理”就已经恶名远扬,不是因为难吃,而是食材的各种后劲实在太大了。

一块普通的烤番薯,要论副作用,也就吃了屁多点。

而金焱呢,硬是能给你整出巴豆的效果,让商会的厕所堵到水泄不通,人满为患,让“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怪味充斥着商会每一寸角落。

那种挤坑位的痛,许言太懂了,一刻不停的窜稀声,以及隔壁受害者的呻吟,至今记忆深刻。

“是吗。”小少爷听后,若有所思。她饭量不大,平日里都吃些精细饮食,时不时还有改善体质的药膳,像这种量大管饱的餐食,往嘴里填几口,很快就吃饱了。

“我去看看他。”说完,她撂下筷子,蹬蹬噔就上楼了。

旅店有三层,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人多口杂,最为喧闹;二楼提供少量雅座,剩下大部分是住宿用的客房,但饭点可能会比较吵;三层较为幽静,房间也是最上乘的单间,价格很高,让人望而却步。

银双连着爬楼,来到安置少年的房间前,正欲拍门,不料却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微弱的鼾声,于是悄悄打开一条缝,猫了眼门后的情况:“喂~~,小无道,你还在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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