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闻言悠悠道:“你说的这些执行部的报告上可没写。怎么,现在开始培养一年级的路明非做你的心腹了?你把他的情报藏得死死的,可他也未必和你讲了实话。即使是人形的龙王也不是混血种能够单挑杀死的,尤其是这个挑战者还毫发无伤。”
昂热倒是大方承认:“路明非确实不普通,但我并不关心,他能屠龙就够了。”
副校长默默嘀咕着疯子。但既然是昂热决定的事情,他也不会过问,他们已经合作太多年了,以后可能还需要靠对方给自己送终。
不过副校长有曼施坦因教授这個儿子,他突然高兴起来,他和昂热风流了半辈子,没想到自己还能留下子嗣。
他曾劝说过好几次昂热还有能力的时候留个子嗣都遭到拒绝。
他知道昂热与他不同,这个男人早已把此生的一切血肉灵魂全奉献给了伟大的混血种屠龙事业。
“我还以为你会对诺顿为什么没有完全吞噬康斯坦丁更有兴趣。”昂热说道:“毕竟你是个科研人员,龙类生态也是你研究的一环。而我只是个屠夫,只会挥刀砍人。”
副校长从怀里掏出一瓶波旁威士忌边喝边说:“这有什么,龙毕竟是会思考的智慧生物。这次行动的报告我看了,诺顿先是伪造生物信号骗过装备部假装自己正在沉睡,后面又诱骗了摩尼亚赫号向手下的次代种发射风暴鱼雷,不错的计谋。对于这种智慧生物来说,拥有兄弟情也很正常,你不就是打算利用它这一点才计划把康斯坦丁亲手杀死在诺顿面前吗?”
昂热不语,这是人和龙两个物种之间关于生存权的斗争。屠龙不是过家家,他不可能心慈手软。不如说诺顿把康斯坦丁吃了,一次还能杀俩,应该算人类阵营赚了。
两人退出冰窖,今晚狮心会为屠龙英雄路明非在诺顿馆举办了盛大的庆祝宴会,昂热校长被邀请过去致辞,他一向喜欢凑这种热闹,现在是该去熟悉熟悉讲稿的时候了。
湮没之井重新陷入寂静,暗金色的龙骨在水光的印射下泛着幽幽冷光。
曾经不可一世的青铜与火之王,死后尸骨也只能藏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冰窖里陪伴着它的还有埃及金字塔发掘出来的木乃伊、记录着苏美尔文明的蛇蜕和传说中忒修斯逃离米诺陶乌斯迷宫时使用的线。
它们都曾是世间的最珍贵的瑰宝,但此刻在这里只能在这里蒙尘。
所谓王座上的双生子,可能也并没有想过要去纵横世界几千年,只要一个青铜小屋,读书、写字、喝茶聊天就很安好。
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竖起战旗,返回故乡,它们已经在水下沉睡了上千年,等待一场战争。而战争带来的死亡对它们来讲或许只是另一场再也醒不过来的长眠。只是临死之前两颗心还能在一起,也算是生命消逝前的一点慰藉。
千年之前,他在阳光中席地而坐,穿着皎洁如月的白衣,隔着粗瓷瓶中盛放的白色茶花,对面同样一身白衣的孩子手持一管墨笔伏案书写,一笔一划。男孩听到外面的喧闹惊呼出声,他出声安慰——
“也许会死吧?但是,康斯坦丁,不要害怕。”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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