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对于部分关键问题,众人便达成了相对较为一致的结论:其一,经过综合研判,可以初步断定此次案件系单人所为;
其二,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及物证推断,凶手所使用的凶器应为一把长度超过二十厘米的单刃尖刀;
其三,从犯罪手法及对受害者行踪和家庭环境的了解程度来看,此凶犯显然对张福贵的日常活动轨迹以及家庭状况了如指掌。
关于凶手如何进入室内作案这个关键问题,目前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析观点。
首先来看第一种意见,该观点坚称凶手是通过西窗进入并离开房间的。其论据在于:房门自始至终都是在屋内拴着的状态。
要知道,张福贵每天晚上回到家之后,按照常理在睡觉之前肯定会插上房门以确保安全。而且第二天早晨,当张福贵的内弟媳前来拉门的时候,也发现房门依旧被栓在了里面。由此可见,罪犯根本没有机会从房门走出去。
然而,与之针锋相对的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凶手实际上是从正门进入房屋实施犯罪行为的,完成作案后又经由西窗逃逸。
提出这种看法的原因是基于一个细微但重要的观察点——孟繁杰死亡时所穿戴的衣物情况。
据了解,当地大多数农村妇女都习惯于在夜间脱光衣服入睡,但令人费解的是,张福贵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没有归家,他的妻子孟繁杰却反常地穿着线衣线裤就寝。
这样不合常理的现象暗示着,极有可能是在案发当晚,有熟悉的人在外边呼喊叫门,所以孟繁杰才匆忙穿上线衣线裤起身去开门。
凶手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推开那扇厚重的门,潜入室内。他熟练而迅速地完成了罪恶的行径之后,竟然还能有条不紊地从内部将门栓好,仿佛一切从未发生过。接着,他身手敏捷地翻出西窗,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关于这起案件的调查方向,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方认为凶手是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并且熟悉案发现场的环境;
另一方则坚持凶手只是临时起意,碰巧选择了这个地方作案。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谁也无法彻底说服对方。
此时的会议室里弥漫着浓浓的烟雾,仿佛是这场激烈讨论所产生的硝烟。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时针无情地指向了凌晨时分。
然而,与会者们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他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如何解开这个谜团之上。整个会议持续了将近一个通宵,每个人都疲惫不堪,但却没有丝毫放弃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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