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恒笑了笑:“看来辩护律师对相关法条不是很熟悉啊,纵容犯罪是属于教唆罪范畴的。”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父母平时对被告不管不顾,”
“被告在学校霸\/凌死者期间曾多次向父母反馈,甚至传达了杀人想法,”
“对于这些想发,被告父母不但无视,甚至一度表达了认同。”
“这就是典型的纵容犯罪、典型的教唆。”
听到这话,辩护律师懵逼地翻起资料,
慌乱间文件竟然撒落到地。
叶恒继续陈述,
“形法第\/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被告父母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被教唆人犯故意杀人罪,应从重处罚。”
“审判长,检方第二诉求,判被告父母无期徒形,不得减形。”
叶恒说完,被告父母瞠目结舌,
躺在地的泼妇,浑身颤抖不敢说话,
据后来打扫法庭的保洁人员回忆,
被告席地毯的黄色液体,非常难闻。
……
【叶检察官说得对!子不教父之过!】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就是,凭什么纵容孩子犯罪的父母不受处罚?!】
【被告父母应该一起枪毙!】
【被告死形!父母无期!】【被告死形!父母无期!】【被告死形!父母无期!】
主持人:“两位专家认为叶检察官说的有道理吗?”
彭校长:“没道理,追\/诉犯罪嫌疑人父母在法理界是空白的。”
“如果这样判罚的话,有点类似古代的株连九族了,范围太广。”
主持人:“罗老师,您怎么看呢?”
罗老师:“彭校长的观点是对的。”
“在司法实践中,孩子犯罪父母受罚仅限于民事责任,不涉及形事责任。”
“但是!”
“我同样认为叶检察官的观点很正确,被告父母确实是触犯了教唆罪。”
主持人:“彭校长说这在法理界是空白的。”
罗老师:“空白?这起案子在TONY律师的影响下,已经突破了未成\/年人不入形这项空白了。”
“现在叶检察官来突破新的空白,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主持人:“看来TONY律师和叶检察官都是非常厉害的人呢!”
罗老师:“当然,之前的庭审,我只是觉得他们对法律条文非常熟悉,法庭辩论的技巧也非常娴熟。”
“没想到,他们还能设想到现在这个地步。”
“不能简单的说厉害啊,应该说是司法改革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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