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一直在画他,从少年时,站在操场上的他,在音乐教室拉大提琴的他,教室里撑在脸偷偷假寐的他,毕业晚会上的他。
每一个都光芒灿烂,美丽迷人。
青春期的时候,别的男生都在讨论那个女生最漂亮,而我在本子上偷偷画他。
他的形象印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在纸上,藏在我的心里。
直到后来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在我家玩,无意中翻出了我的心思。
温明承的画像散落一地,我站在门口窘迫地说不出话,眼泪几乎瞬间掉了出来,我从来不哭,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哭得这么快。
而他直直地看着我。
少年眸光灼热逼人,好像能把我的灵魂扒出来看,他来到我身边,一只手还拿着我画的那些画。
他很受欢迎,很多人喜欢他,学校的女生几乎都给他送过情书……我,我一个同性,无地自容。
但下一刻他抱住我,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放心喜欢我吧阿臻,我也喜欢你……”
我惊讶不已。
现在我也惊讶不已。
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本该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厅。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脚上是哑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带着我给他选购的蓝宝石劳力士趁得肤色雪白,右手拎着男款手提包,我知道里面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钢笔,英俊的侧脸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肤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这么站在客厅正中央,一动不动。
我痴呆了十几秒,视线在墙上的钟表和我的手机屏幕上看了好几遍。
九点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点到了,大哥起床吧,别真画完了。”
我的闹钟忽然响起来了,吓了我一跳。
很好现在十点了,平常明承不到八点就去上班了。
而现在他像个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好在闹钟的声音似乎惊扰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顿了一下,缓慢地转过身来。
明承是长得很好看的,哪怕相处了十多年,我也时常为他的外貌惊艳失神。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带着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发如墨肤如雪,外面此时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却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着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认我了似的还矫情地带了个疑问的尾音,“阿臻?”
我当时没觉得他的语气有什么,只觉得他眼神怪异,仿佛有暗光流动,尖锐而晦暗不明,像深林野兽,我一接触到就头皮一麻,脊背发凉。
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作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是温明承所以没放在心上,还愚蠢地以为冷风吹了我。
“明承?”我走到他身边,抬手很亲密地捧他俊美的脸,“你怎么没去上班?现在十点了?你干嘛穿着衣服站在客厅?”
他似乎被我的三连问问住了,垂眸看着我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他把手提包扔到沙发上,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里。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给你做饭好吗?你早上有吃的吗?”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指腹和指甲轻轻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动。
我没由来地觉得很不舒服,他摸过的地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但他是温明承啊!摸摸我算什么?再亲密的事我们也做过。
我把心里升起的异样感打散,笑着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给我烤了香蕉片吗?我当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顿。
但只是一秒就恢复自然,温明承声音仍然温哑迷人:“是啊,我刚刚忘记了……”
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将三明治说成香蕉片,但是他没有听出来……
上午十一点,温明承在厨房炖汤。
土鸡汤香醇中带着甜,从厨房飘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还是喜欢清水炖鸡,还是喜欢烤的虾仁,烤面包的时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来给我吃,还是挽起左边袖子,不挽右边袖子。
也还是习惯在饭前先看着我喝一碗汤。
我低头慢悠悠地喝完他喂过来的一碗鸡汤,他最喜欢这样拿着汤碗或者水杯亲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刚刚居然有一瞬间觉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我的病又犯了?
实际上我的脑子里还在回顾刚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结论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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