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秀芳知道有几个妇女刚生了娃,需要营养下奶,就专门把猪蹄留给需要喂娃的妇女。

猪蹄没啥肉,没有油水,除了喂娃的妇女用来下奶,很少有人专门买猪蹄吃。

孟翠华爱占小便宜,肉少也是肉啊!

“田主任,你把这猪蹄分我一个。我儿子长身体补脑,以后可是栋梁呢。村里人肯定都能沾上我儿的光。”

田秀芳最讨厌贪小便宜的人,顿时拍桌子说道:“这是给妇女下奶用的,你儿子能生娃,需要下奶?”

“分肉的时候你想多占点便宜,野猪来的时候,你咋不冲到最前面。”

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

要是他能替自己干农活就好了。

就算他有媳妇了,那又怎么样?

她看上的人,必须得到手!

村妇哪能比得上知青!

沈朝和顾修远上完工,晚上回去就打算做排骨。

顾修远裤脚都是泥巴,裤子上也是土。

他一屁股就坐在炕上了,刚要躺下去。

沈朝说他:“你把炕弄脏了。”

然后扔给他两件衣服。

顾修远一个人的时候根本不讲究这些,娶个媳妇还管上他了。

他没反驳,拿上衣服,从水缸舀上一盆凉水去外面。

沈朝把暖壶里的热水倒出来,兑上一点凉水,在屋子里洗了一下。

顾修远洗的快,要进门的时候发现门被插上了。

都是他媳妇了,总是要躲着他。

这搞得他跟她偷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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