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厂的生意逐渐步入正轨,京里又有司徒先生和花老镇着,再不济还有老爹,所以宋清婉出京并没有压力。
不过,出京的路并不顺利,不是因为大雪,而是一路上的劫杀和陷阱不断,可全部都被主仆三人一一化解,并硬生生的给他们杀出一条血路来,还意犹未尽。
是的,宋清婉感觉自己才刚刚打开厮杀的大门,找回了末世里那种拼杀的感觉,似乎有点收不住手。
刚刚结束了一场战斗,宋清婉一身是血,是被对手的血喷到的,她自己丝毫没有受伤,正面色清冷的愣着神。
还是有点不习惯的,她杀的都是人类,可是这些人却比末世的丧尸还邪恶恐怖。
“怎么了姑娘?”处理完尸体的谢倾城与乐飞返回来跟宋清婉汇合,就看到他们姑娘看自己的手发呆。
有什么问题吗?姑娘的手纤细白皙,跟以前一样漂亮,而且神奇而有力,能创造也能毁灭。
宋清婉叹了口气,一脸的无奈,看上去正是一个娇滴滴的俏佳人,无论是谁也看不出,上一刻她是收割性命的女罗刹,“我这疯病恐怕一时半会儿是治不好了。”
“哈哈哈,人活着哪有不发疯的,姑娘的风格正对我胃口。”乐飞哈哈大笑,这种惊险刺激的感觉,太有味道了,感觉没有白活。
嗯?难道他也疯了?喜欢杀人,但、他们全部都只是反杀而已,可没有主动挑衅啊,一次没有。
“胡说什么,赶紧收拾收拾上路。”谁知道那位会突然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这种没规矩的江湖话还是少说的好。
否则、呵~看在战友的份上,谢倾城提醒了一句乐飞,聪明的将自己的畅快与肆意隐藏在心里。
嗯,他们江湖人,谁不喜欢这种战胜一切的快意呢,宋清婉绝对是他们最合适的主子。
“上路吧。”他们这里尚且困难重重,还不知道宋家人怎么样了呢。
宋清婉心里多少有些着急,她将自己染血的黑衣外套脱下,团吧团吧放进了、空间里。
她又拿出一件新的换上,将脸蒙住只留一又眼睛,连手上也是一副厚厚的手套,装备一换,就又是无辜无害的新新好少年。
谢倾城都要羡慕死,也不知道姑娘那看上去瘪瘪的背包,为何里头装的下那般多的东西。
而他呢,只能将衣服反穿,掩盖未干的血迹,以免吓坏路人。
是的,官道上也还是有路人,有行路的,也有铲雪的。
对于官道的维护,村民当然有一定的报酬,有时候遇到贵人,还能得到更多的赏赐,铲雪是一项累活,辛苦呗。
宋清婉一行人就打赏过几次,当然、靠近京城的官道才有种待遇,其他地方荒凉,自然顾不上。
宋清婉三人整理好后,翻身骑上自己的马背,随即冲出密林。没过多久,大雪便替他们掩盖了所有的痕迹。这也许就是大雪于他们而言,带来最好最方便的地方。
行了一天的路,因着路上的阻碍较多,所以、三人很晚才抵达下一个城镇,这个时间应该进不了城,只希望城外的客栈还有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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