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笙走了不远,又双手叉腰,桀桀的癫笑:“哈哈哈!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迎来了路人的指点:“这人是个疯子吧?”

得到了另一个路人的肯定:“看来确实是个疯子。”

林子笙中二的桀桀桀中断,再次灰溜溜的跑了。

啊啊啊!!!

好尴尬啊!

这么中二的台词,那些小说男主是怎么说出来的?

还好他只写狗血文。

林子笙现在宛如一个掉入闹市的小乞丐,走走停停,这里瞅瞅,那里看看。

终于,在一个不算热闹,甚至有点算得上偏僻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类似于杂货铺的店子。

林子笙伸头往里面瞧了一眼,杂七杂八的,很多东西都有的卖。

林子笙掂了掂手里大包,腼腆的走进了杂货铺里。

“去去去!哪里来的臭乞丐?赶紧出去!”店主无情的驱赶。

好熟悉的台词啊,果然是路人NPC啊,就连台词都舍不得为他设计。

林子笙一个灵活的走位,直接跑到了店铺里面,一边打开包裹一边说:“老板,我不是乞丐,我是来卖东西的,你看!”

老板捏着鼻子走过去,半信半疑,捻起一个上面还有明显烛油的蜡烛台:“你这……是用过的吧?”

作为一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富二代,林子笙还没有经历过这么窘迫的时候。

但是,林子笙的富一代老爸,是从前下海经商之后才开始富裕起来的,也是从小商贩开始,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

林子笙虽然不会做生意,但他从小跟着他老爸混酒桌文化,也学到了一些说话的艺术。

林子笙开始发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老板,我可不敢唬你,不然我也不敢拿到您店铺里卖。”

林子笙:“您仔细瞧瞧这些东西,虽然是用过一阵子,但您看看它的款式,它的色泽,它的模样,它身上雕刻的花纹,描绘的图案,这可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

老板在京城这么多年,虽然只是守着这个杂货铺子,但还是有一点眼力见的。

这些东西确实都是好东西,小小的一件阿物什,要是放在其他地方,少说也得卖十几两银子。

但是老板还是有些犹豫:“话是如此,那到底是用过的东西,怕是不好卖啊。”

林子笙一听就觉得有戏,又加大了推销力度:“老板啊,你看咱们这个小店铺,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一直呆在这个小角落里?就是因为咱们店铺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就算有瞎猫撞了进来,没有好东西能拿得出手,客人也只能走空。”

林子笙似是可惜的摇摇头:“名气都打不出去,生意哪里能好呢?”

老板似乎是被说动了,但还是精明得很:“就算你说的对,我干嘛不直接去进一批好货?”

林子笙笑道:“老板,进好货,投入成本大,万一要是没卖出去,那岂不是亏本了?这想必也是老板,一直担心的事吧?”

林子笙这一番话,倒真的是说到了老板的心坎里,听的老板那是接连点头。

林子笙 再接再厉的说:“老板,你来买我的东西,低价进高价出,一转手利润就翻倍,岂不更好?”

林子笙看着有客人走了进来,便凑在老板耳边低声说:“那些没钱,但又喜欢冲脸打胖子的人,就是老板最好的客人。”

老板先去招待了一下客人,又转了回来:“小兄弟,你这些东西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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