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元年,昔日的京都长安87公里外,雍州管辖范围内的武功县。

大家伙都挤到县衙去看县尉断案。

“苏县尉,冤枉啊!我怎么可能会故意杀如娘,她是我的结发之妻,秀外慧中…呜呜…那天我们两个因为事情争吵起来,她气上来打了我一巴掌,我就失手…”

县衙中苟秀才趴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显然悔痛至极。

“看起来像是好人…”

“是啊,苟秀才可是读过书的,彬彬文质,从不和人争执…”

“唉,他这也就是失手,虽然可惜了如娘,但谁让她先打人…”

“有何不能打,说不定就是苟秀才有问题,夫妻间争吵,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妇道人家打自家良人,不像话…”

“可是…我听到苟秀才家经常传来如娘子的哭声…”

“胡说什么,你这人肯定是嫉妒…”

县衙外人们议论纷纷,左邻右舍此时也对苟秀才万分同情,偶有不同意见,也被其他人指指点点。

苏县尉抬手。

“诸位稍安勿躁!

按《律疏》?讼律所说,非因争斗,无事而杀,是名故杀。斩。

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若以手足殴人者,笞四十。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

斗杀者,减故杀罪一等处罚。

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依苟…秀才所言,即是你与如娘互相争斗,导致她死亡,为斗杀,可是此意?”县尉问道。

“是是!县尉明察!”苟秀才激动道。

“可是…我查到你家附近的邻居都说,经常听到你打如娘的动静,并且还有痛哭声…”

“绝不可能,我与如娘鹣鲽情深,从未争吵过。”

“你确定?”县尉语气加重。

苟秀才眼神慌了一瞬,“苏县尉,我有秀才功名,怎么可能知法犯法。我听说有一种人面鱼,常在井中,哭闹如人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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