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放开我!可恶!我讨厌你!”

一大清早,常公馆就响起一道格格不入的小奶音,由远及近。

“大清早的又在闹什么?”

鞋跟与木质楼梯碰撞的声音有规律地响起,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整理着自己的袖子,黑沉沉的目光不善地看向嘈杂声源处。

男人身强体壮,面部线条极其粗犷,眉头下压,面色不善,左眼眉峰到下半张脸横亘着一条蜈蚣似的疤痕。

来人正是关义堂现任堂主,常乾华。

一眼望过去,男人给人的感觉便是凶神恶煞,虽然五官端正,可身材魁梧,虎背熊腰,再加之曾经抢地盘时脸上不慎添上的伤,更是让常乾华的形象惨不忍睹,常用于止小儿啼哭。

就连常乾华自己夫人和几个姨太太生的孩子也不愿意亲近。

只有一个例外——

眼前这个一大早扰人清梦的小兔崽子。

堂厅,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艰难地制住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表情痛苦,手臂上青筋暴起。

见唯一能压制这小祖宗的人来了,急忙上前。

“大哥!您终于来了!七小姐她、她……”

关义堂堂主副手之一,林方双眼满是痛苦。

当年带着小弟去火拼处于劣势都没见他露出这样为难的表情,欲言又止、一言难尽。

嘴巴张张合合许久,最终还是把手里提着的小家伙往前一递。

“嗯?”

正在和衣领作斗争的芽芽茫然抬头,灰发蓝眼的小娃娃,天真无辜的模样像极了西方所说的天使。

可常乾华知道,眼前这小东西和无辜沾不得半点关系。

至少,他的副手在这小娃娃身上已经不知道吃瘪多少次了。

“行了,你先去忙,今晚好好休息一下,去哪里找乐子随你,都记我账上。”

常乾华在这一瞬间眉头都耷拉了下来,不甘不愿地接过林方手里的孩子,挥手让林方出去了。

自打把这孩子带回来,婴儿时期还是他想象中那般乖巧可人的孩子,可自打记事……不对,会爬起,这小兔崽子就成了关义堂打不得骂不得的活祖宗!

林方已经是他找的第十个愿意带孩子的人了,可不能再被折腾走了。

因此对这个可怜副手的补偿,铁公鸡常乾华那叫一个大方。

能不大方吗?

要是林方不干了,就得他自己直面痛苦了。

常乾华看了眼落在自己怀里安静乖巧的小娃娃,想想都摇头。

可要说为什么不送走?

常乾华再看看扣着自己的衣服盘扣玩的小家伙——

她还小,怎么可能会是故意的?

退一步讲,就算是故意的,这么漂亮的娃娃,怎么就不能忍受了?

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是的,威震整个上海滩的常乾华面对自己宠大的义女,就是这么肤浅。

“来人,上早点。”

常乾华打发走林方之后,抱着孩子就往餐厅走去。

一大清早的,这孩子闹腾了起来,还没有吃饭,肯定饿坏了。

饭菜端上来还有一段时间,常乾华一个吼惯了的糙汉子在心里打了好几轮腹稿,最后觉得不会太过凶狠之后,才伸出手戳了戳女儿软乎乎的肚肚。

清了清嗓音,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是那么粗糙:

“闺女啊,今天又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到你了?怎么又生气了呢?”

餐厅外,记起自己还有一件事情忘了告诉老大匆忙返回的林方听见这熟悉的声音,常乾华在他心中威猛霸气的形象呱唧呱唧碎了一地。

不可置信踏进餐厅:“老、老大?!”

颤抖的音色中,除了震惊还夹杂着几分失望。

带七小姐的人都换了十几轮了,老大作为唯一能够压制住七小姐的人,他们不是没有请教过。

林方记得清清楚楚,他老大当时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得意忘形,然后佯装不在意抬手,说——

“哪有什么方法,不过是你老大我英武不凡罢了,小七到底年纪尚小,见到我害怕也是正常的。”

林方自动翻译,哦,原来这止小儿夜啼的能力连七小姐这么凶残的孩子也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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