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四岁的季念和四岁的江顾欢,在幼儿园滑滑梯前拍的照片。

自从沈烬回来后,季念没有提起江顾欢,因为她知道,沈烬平安回来,代表江顾欢就出事了。

“他知道我们的计划,从头到尾都知道。”

季念猛的抬起头,他知道,他居然知道他们的计划。

所以他是心甘情愿喝下了那杯红酒,他心甘情愿走进了他们设计的圈套。

江顾欢,你个笨蛋。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幼儿园的小朋友总是欺负他,他从来不会还手,因为他说,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就说他是个笨蛋吧。”

季念的声音哽咽了起来。

沈烬心疼的抱住她:“他死前,让我告诉你,他回头了。”

季念听见这句话,终于忍不住了,在沈烬的怀里痛哭起来。

“笨蛋,笨蛋江顾欢!”

因为江顾欢贩毒,他的尸体没有办法带回中国,只可以在缅甸火化了,沈烬恳求了组织,把他的骨灰带了回来。

季念决定把江顾欢带回巴塞罗那,因为在那里,江顾欢永远都是那个,心地善良、爱笑的小欢。

......

自从沈烬完成任务后,组织给他放假了,两个人把江顾欢送回了巴塞罗那,玩了大半个月才回到了云南。

这段时间以来,两个人的感情可以用坐火箭来表达。

“念念姐,今晚陪我去逛夜市怎么样?”

季念正在陪着沈奶奶准备晚饭,沈嘉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说要季念陪着他去逛夜市。

“好啊,反正你哥今晚没时间,那我就陪你玩玩。”

“好了!”

夜市。

季念穿着一身米白色的连衣裙,她原本想穿运动装,结果一下楼被沈嘉年拉上去换裙子,说是要给她拍照。

没办法,季念只能换上裙子。

“念念姐,我们去那边吧。”

沈嘉年指着不远处,很多人围起来的地方,隐隐约约听见了唱歌的声音。

“行行行,过去吧。”

沈嘉年带着季念穿过了人群,看见了站在前方的沈烬。

今天的沈烬一改平日的穿戴,穿上了一身黑色的西装礼服,就连一头头发也梳了起来。

季念站在原地,目光都在他的身上,意识到他要做什么的时候,不敢相信的捂着自己的嘴巴。

沈嘉年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头纱,扣在了她的头发上。

“今天,我要在这里向我的女朋友,求婚。”

“我的女朋友是一个很活泼很爱笑很积极向上的女孩子,自从她来到我的世界,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我枯燥的生活。”

“我知道,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有爱的家庭里,有爱她的爸爸妈妈,护着她的弟弟,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家庭,她才会付出真心的去爱我。”

“我也想加入她的家庭,成为爱她的一份子。”

沈烬站在季念的跟前,从口袋里拿出戒指,单膝下跪下来,语气坚定的说。

“我知道,你看过比这还要漂亮的戒指,但是这是亲手做的。”

沈烬手上的钻戒,是他在巴塞罗那时买的钻石,回到云南后,特地去寻了制作首饰的老师傅,一步一步制作出来的戒指。

上面还刻了两个人的名字。

“季念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季念早就已经哭的不行了,从沈烬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她眼眶里的眼泪就没有停下来过。

其实,早在她的心里,她已经嫁给沈烬无数次了。

“愿意,我愿意嫁给沈烬,成为他的妻子。”

沈烬早就湿润的眼眶,滑下了几滴眼泪,慢慢的帮她戴上戒指,起身紧紧的抱住了她。

“谢谢你,谢谢你愿意嫁给我。”

“是我要谢谢你,谢谢你选择我。”

周围响起了欢呼声,所有人都在为他们的相爱欢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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