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王婶担心她不相信,把她拽到路边的几棵白杨树下,“我是亲眼看见的。那天……”
苏茉从手包里拿出小人书,把米乐支到另一棵树下,这才示意王婶继续说。
“那天我本来是想去小爽家,她爸虽然是个烂酒鬼,不过会做些木匠活,那天我是想找他给我修一张桌子,进门的时候是晚上天都黑了,小爽爸没在家,我看到刘炳在厨房里脱下了裤子…”
“当时可把我给恶心坏了,本来都走了又去门口捡了块砖丢到了小爽家院里,把那狗东西给吓出来了我才走的。”王婶说的时候一脸的愤怒不是假的。
苏茉觉得她说的应该是真的。
“那你说刘炳跟他女儿的事……”
王婶摇了摇头才说:“那应该是刘炳喝醉了,本来我是去他家里想跟她媳妇要个鞋样子,”
其实不是,她是想找刘炳媳妇说些她们邻居的坏话。
但是为了好听她就换了个说法,“结果就从窗户看到刘炳把他闺女压在床上,造孽啊!他那闺女当时才十来岁,哭的那叫个惨喏!我,我当时被吓住了没敢多管闲事,后来我也没怎么去过他家里。”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苏茉沉吟了下,看着街边匆匆而过的行人,“那就还让你作证,但是钱没有更多了,这个条件已经是我能给的极限。”
“行!这次说定了,我老婆子一定去给小爽作证!”王婶见好就收,两千多元钱一年也不少了。
都是她儿媳妇怂恿她来的,差点让她把老脸都给丢光。
“那希望王婶这次信守承诺。如果这件事再有变动,那我就真的不会再考虑你了。”苏茉语气严肃。
“放心,小茉你放心,那我就先回家了。”王婶赔着笑脸说了两句才转身回去。
把王婶这件事敲定,也算给苏茉提了个醒,她要做两手准备。
“米乐,走了!”
她一招手,米乐收起小人书就跑到她身边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去找一个人!”
刘炳的闺女叫刘英,今年大概十四五岁,在他们海城一中上高中。
她们到的时候正是放学时候,学校门口摆了许多的小摊,卖着各色形形色色的吃食。
这两年物资不那么紧缺了,只用钱就能买到东西。
要是再往前两年,买东西不仅要钱还要票。
她房间里还收藏着许多花花绿绿的票据呢!也算是留个纪念,纪念属于那个年代独有的烙印。
“想吃什么?”苏茉边观察着进出的学生,边问米乐。
米乐葡萄一样的黑眼睛四处转了转,最后停在了一个卖肉夹馍的摊位上。
肉夹馍是今年刚从西北地区传到海城来的一道美食,酥软的饼里夹着炖煮好的香糯羊肉,还配有大葱和酱料,味道鲜香浓郁。
“好,我们今天就吃这个!”
走到卖肉夹馍的摊位上,前面排着几个看衣着就知道家境很好的学生。
家境不好也吃不起肉夹馍。
一个要七毛钱。
苏茉买了两个,递给了米乐一个,两人边吃边蹲在门口等着刘英。
一直等到她们两个把肉夹馍给吃完,刘英才低着脑袋从学校里面走出来。
“刘英!”
苏茉以前跟刘英她姐刘玉一个学校,放学的时候偶尔会一起玩,所以她跟刘英也不算太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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