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亲自过来,要处理的就是这些事情。
吃完饭,三个大男人没什么好聊的,又要倒时差,三人便准时洗漱入睡了。
第二天。
林祥早早起来,换上一身正式的西装,一个电话把昨天那位老黑司机叫了过来,再次赶往布隆克斯区。
婚礼的地方就明显好了很多,是一个大会场,摆了好几桌,前方又摆了个西式的舞台。
老黑本来还挺好奇华人婚礼的,结果一看,婚礼上居然一半都是黑人,顿时乐了。
“先生,原来新娘是个黑人啊!”
看着他这么兴奋,林祥也有些好奇。
“怎么,难道你认识新娘?”
“那倒没有,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天下黑人是一家,我和他们都认识!”
老黑一脸骄傲地拍着胸膛。
从米国初期,黑人为了对抗白人奴隶主,再加上各自的祖宗都不知道是谁,就养成了认皮肤团结的习惯。
有的黑人家族里,出一个阔的,就有义务扶持家族里的其他黑人,甚至白养。
当然,对于懒汉是好消息,但对于好不容易突破阶级的黑人而言,面对一大帮好吃懒做的兄弟就有些头疼了。
为此,还有不少黑人富豪或者球星都被带得家道中落,搞得黑人群体里都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有人发财了——一群黑人兄弟依靠过去——那人又穷了,和黑人兄弟混到一起——又有个黑人突然暴富。
直到未来,林祥都知道这情况基本没怎么改善过。
不过在婚礼现场的都不是些大富大贵的。
老黑毫无心理负担地凑了过去,嘻嘻哈哈地聊了两句,立马和这些黑人兄弟称兄道弟起来,看上去比林祥正经受邀请过来的客人还受欢迎。
马汉强正在帮叔叔招待客人,一眼就看见这个高富帅走了进来。
“嘿,这边!”
林祥走了过去,一张桌子上只坐着一个身穿红衣的短发女人。
“依玲,我叔叔那间超市的买家之一。”
之一?
依玲听着这话就有些紧张了。
这是明摆着自己还有竞争对手!
“林祥……呃,我朋友。”
马汉强指着林祥,一时半会都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了。
林祥和依玲倒是很自在地握了一下手。
“怎么,骠叔要卖了超市?”
“对啊,他都干了十几年,现在结婚了,打算和他老婆去开马场养马。”马汉强随口说道。
依玲狐疑地打量了一下林祥,仔细想了想。
那么富的一位富豪千里迢迢地跑到新乡参加一个华人大叔的婚礼这事,似乎并不靠谱,便放下心来。
更何况,这人究竟有没有钱,和她也没有关系。
她其实是才从港岛移民到米国没多久,小有积蓄,但又不太富裕,不足以让她悠闲度日。
可米国的工作实在是太难找,做生意也难,备受歧视,她一个华人简直是举步维艰,完全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在布隆克斯盘下骠叔的超市,已经是她目前能找到的最合适的营生了。
除此之外,她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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