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族那边有一人十分敏锐,那是一个面向上40来岁的中年人,一身穿着的是蓝色的衣服,应该是个大官的身上没两个铜臭,并且,蓝衣裳还绣着蟒纹,应该是个大官爷。
这个人就是在兵族口碑、名望、声誉、种族自信于一身的于清明。
他一生节俭到什么程度?他脚上踩的甚至都是毛布鞋,作为正二品,与民身着一样的东西,有些掉价。
并且他身旁的那位佝偻老者,也并非什么良人。
那是一个虎背熊腰,但却佝偻着的大汉,年纪看上去应该有八十上下,全身披着的是龙头甲,腰间还配有金红剑,是只有兵族将军才配使的武器,类似于虎符,其作用为执掌兵权。
而这位老者也有他的名字,相比于于清明的如雷贯耳,他则平庸的多,它的名字叫做:
“廉守”
这是一位堪称绝顶的武将,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其这句话的出处,便源自于他。
如说佣兵统将的水准有多高?在断粮的情况下,仍能守住五十天的强者,硬是挺到增援来的时候,并且城内并没有出现人吃人的现象,足以想象其高超的育人与练兵之术。
所以说这一次兵族算是出了大血本,如果于清明或者廉守,有一个死在了这,那可就是举国上下的悲哀。
于清明是南宫很久以前就要杀的目标,他要的就是兵族大乱,尤其是这些主战派,更是该死。
于清明全程都很照顾这些士兵,利用他自己的修为,替那些实力到不死的人扛了不少压力,还会刻意放慢脚步与这些兵卒一起走,而非是其他通神强者抱团取暖,不顾身后。
“于大人其实没这种必要,朝廷派我们来就是炮灰的,我们有自知之明,您还不如养精蓄锐。”
于清明摇了摇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这帮后辈,不紧不慢的说道:
“此生不就是如贩夫走卒,但说白了,他们也是命,生命就要尊重,你们与平民无异,都是我兵族之民,活下去才能建设我朝。”
“可这一次,您才是主角,我们连菜都算不上。”
“非也非也,用兵都可以出其不意,更何况你们这些本就在意义上的强者,莫要看不起自己,通神不是限制你们发挥的根本,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可我们真的很累。”
于清明看了看身后的大多数士兵,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在安逸中度过,体力也不如通神这些人,在这大荒之中,说白了不重要,但是他们的心已经紧紧沉沦,至于原因,怪不得任何人,想到这里,他开口说道:
“那总比死了强。”
“可是我们连为什么之战都不知道,这里可以说是寥无人烟,而我们还在为了春廷的努力而努力,为我们而饷银都才拿三日,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死后,我那一家妻儿老小,孤儿寡母该怎么办?能说呢,于大人。”
“……我不知朝廷会何为,但是,于某院拿出全部银金,这场战斗,死者一人,我给死者家亲予万金,并且我会安置你,绝对会让你冢中有骨,不至于得个冤死他乡。”
“……”
很明显,这些将士们没有想到啊,位位以清洁廉明着称的于大人,会如此为他们这些人着想,因为他们大多都类似于贪官污秽,吃了不少回扣,这一点相信于大人也不会不知。
很明显,一个人的人格魅力,身高往往只在一刹那,相信在这些士兵的印象中,哪怕圣贤与此人相比,也不足为虑,因为圣人哪怕再好也是同这样的模子刻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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