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机关主要分国家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工作地方在日本警察厅)和地方警察(属于地方公务员,地方警察也就是都道府县警察,即实际是日本 47 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统称,其中“都”指东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县”指余下的 43 个县,相当于我国的省。它们之间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多大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形成的。)在全日本共约有警察26万人。
警视厅的辖区虽然只限东京一地,但因为东京是日本的首都,因此警视厅除了保护东京都市民之外,也有保卫国家的责任。因此,其它地区的警察本部只接受日本警察厅的间接监督,唯有东京警视厅是直接受警察厅监督由警察厅长官下达命令;各个都道府县警察本部的本部长则享有独立指挥权,他们是各自相对独立的机关。如:神奈川县警察本部、大阪府警察本部等。警视厅是特指东京都的警察本部,相当于BJ市公安局,级别与北海道、神奈川、爱知、大阪、兵库、广岛、福冈等道府县的警察本部相同。
警察本部和警视厅下设立总务部、警务部、生活安全部、刑事部、交通部、警备部以及组织犯罪对策部等这几个专业部门(相当于我国省公安厅后勤处、刑警总队、交警总队、警卫局,情报信息处等部门)和地区性的警察署(相当于我国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警察署下再设立交番和驻地所。(相当于公安派出所,以下有具体介绍)
公安委员会
日本主管全国警察业务的最高机构是国家公安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一名委员长和五名委员组成,委员一般从五年之内未从事过警察或监察工作的民间人士中任命,委员中不得有三名以上属于同一个政党的成员。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负责对警察厅进行管理,统辖警官的教育、人事、装备、警察统计以及指导都道府县的公安委员会。
国家公安委员会下设警察厅,具体负责制定政策,编制预算,指挥、监督全国各地警察的行动及保卫皇室安全等,警察厅设长官一人,另设警务、刑事、警备、交通、通信五个局以及警察大学、科学警察研究所、皇宫警察本部等三个附属机关,在地方还设有七个派出机松——管区警察局,代表警察厅长官对都道府县的警察机构进行指挥监督,都道府县自治体领导下的都道府县警察是日本警察的主体,都道府县设有警察本部(东京都称警视厅),警察本部下设警察署,警察署下设派出所或驻在所。
警察厅
警察厅是日本警察的中央行政机关和枢纽,掌管日本全盘警察行政事务。有点类似我国的公安部,是日本政府的正式组成单位,与国家公安委员会同属于内阁府,但警察厅接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的指导,国家公安委员会是一个由国务大臣(相当于我国的国务委员,副国家级)掌管的共6人的公安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监督机构,一般情况下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就是由该名国务大臣担任。
要说明的是内阁府不等于日本内阁,它只是日本内阁下面一个一级单位,和外务省、法务省等部门同级,实际上内阁府有点类似我国的国务院办公厅。虽然同级,但内阁府可以协调外务省(相当于我国外交部)、法务省(相当于我国司法部)等部门。
警察厅的最高领导是警察厅长官(无警衔),与各省的事务次官办公厅副主任同级。在警察厅内部设长官官房、生活安全局、刑事局、交通局、警备局、情报通信局,以及国际部、暴力团对策部两大部。警察厅的附属机关有警察大学、科学警察研究所科警研、皇宫警察本部。在这里工作的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因他们属于行政人员,所以,不配戴手铐和枪支。与第一线搜查机关不同,警察厅大楼里不设审讯室和留置盘查室。在全国警察中,约有500人突破国家公务员1级考试难关,取得资格证书。这些人主要是在警察厅工作,将来很有希望被任命为地方各警察本部的本部长等要职。
管区警察局
警察厅下辖7个管区警察局和1个警视厅,管区警察局下辖几个县警。
基层警察
在日常生活中,与日本国民最亲近的为交番和巡查,隶属于都道府县警察本部,其身份是都道府县的地方公务员。如果您有机会看到他们印有“警视厅巡查”、“大阪府警部”、“宫崎县巡查部长”等字样的名片,就会明白。即便是由都道府县录用的警察,也有可能去警察厅工作;同样,警察厅也向地方派员,只是警衔大都在警部补以上。各警察本部下设警务、总务、刑事、生活安全、地域、交通、警备、交通等部门。在县内各地设“警察署”。刑事搜查部门有称为刑警的侦查员;交通部门有骑着白色摩托车的交通警察;在取缔违章停车、教育不良少年方面活跃着一支女警队伍,她们是警察之花。交番和驻地所是警察署的派遣机关,相当于我国的派出所。在那里工作的警察主要负责管界内的安全防范。交番作为地域安全中心,是将警察厅各项方针贯彻到市民的接触点和桥梁。警察署派警察轮流到交番工作。而驻在所则是在较偏远的农村,由警察一家住在那里并进行工作的。交番相当于我国城市派出所,驻在所相当于农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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