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被告人黄涵正作最后陈述!”
严浩话音一落。
黄涵正深吸一口气:“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守的准则,我爸妈经常教育我,做人要立正,要守本分,我一直铭记在心,这起事件,从头到尾,我都没有任何想要犯罪的意图,我的行为正如我的辩护人所言,不构成犯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也坚信法庭会给我一个合理的结果!”
严浩点头,随后敲响法槌:“下面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30分钟后开庭宣判,请法警,将被告人黄涵正、李思明等人带下法庭。”
法警将七人带下法庭之后,书记员起身道:“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
益城县法院会议室内。
严浩看向众位审判员:“庭审结束了,大家对这个案件具体有什么想法,可以在此展开来说说。”
刘姓法官点头:“包括李思明在内的六位被告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了,就按照检察院给的意见来吧,就是黄涵正,嗯......我觉得,他的情节确实比较轻微,严格来说,最多只能给一个行政处罚。”
“我也赞同刘法官的意见,即便存在口角不当,但也是李思明先行动手的,虽然被打的一方是他们几个人,但并不能以此来认定黄涵正在本案触犯的情节比他人更严重,更不能由此来认定黄涵正为主犯,如果要让本案定一个主犯出来,我还是更倾向将李思明搬上来。”
“是的,如果先骂人也能算挑起事端的话,在公平原则上,也站不住脚,真不知道张检察官脑袋里想得都是些什么。”
公检法三家,并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三家都是独立的机构,属于内部上下级垂直管理,即便是最高检来了,也管不到人法院的事。
要不怎么还会出现,有些案件法官判的太离谱,检方看不过抗诉的呢?
严浩心里也很清楚。
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见众法官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吗,大家的意见都差不多,那本案的判决就到此可以定论了。
......
半小时后。
书记员走入法庭,站在最中央,开口道:“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场所有人再次“唰唰唰”站立。
咚!
严浩敲击法槌。
“现在继续开庭,根据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情况,合议庭刚才对本案的性质,法律关系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评议,确认查明的事实如下。”
“被告人黄涵正与被告人李思明,因为座位占据空间的问题,在好兄弟烧烤店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思明率先动手打了被告人黄涵正一巴掌,被告人黄涵正躲闪之后,被告人李思明仍不依不饶,伙同被告人张山琛将事态升级,随即引发了双方斗殴。”
“根据上述事实,本院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部既遂。被告人李思明为引起事态升级的主要责任人,张山琛为次要责任人,其余四名被告人系积极参加者为从犯,六名被告人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属聚众斗殴罪既遂。
“另,被告人黄涵正行为事出有因,理由正当,犯罪阻却事由成立,不应付刑事责任。”
“综上,结合益城县检察院之量刑意见,本院宣判如下。”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