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他这么高兴,这放在谁身,谁不高兴啊?

三只狍子加在一起快二百斤重,即使去了皮去了骨,剩下的肉最少也得有一百三四十斤。

不说别人,就说整个四合院里,二十多户人家加一块,一年都不一定吃一百斤肉。

况且刚来就有这么大的收获,这代表什么?

代表这里动物多,代表未来的十几年里,只要他想吃肉,就可以这打。

想想看,未来的二十年里,别人家吃糠咽菜,他家不仅能吃饱还能大鱼大肉。

在原地畅想了一会未来,贾东旭便从地站了起来,打扫了下身的雪,把枪端在手继续搜索猎物。

好不容易来一回,他要一次打个够。

在原始深林里,人的方感很容易出现混乱,一但迷失了方向,在这种地方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过贾东旭并不担心,大不了再传送回去。

迷不迷路他不在乎,只要能打到猎物就行。

一路走来,动物他也见到不少,不过竟是一些野鸡、兔子之类的小型动物。

至从刚才打到三只狍子后,像这种小动物他已经看不了,总共也没多少肉。

又走了一会,直到耳边传来轰鸣声,贾东旭在原地站下,仔细倾听起来。

这是水流从高处落下传来的轰鸣声。

如果他没猜错,前面应该有瀑布。

水是生命之源。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在深林里,有水源的地方往往都是动物的聚集地。

穿过树林,眼前的场景豁然开朗,一条十多米的河流呈现在贾东旭面前。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悬崖,水流就是从那里留下来的。

因为此处水流湍急,贾东旭目光所及之处只有这里没有结冰。

跟他猜想的一样,在离他不远处的河畔,有几只驼鹿正在喝水。

此时贾东旭望着眼前驼鹿的眼神,神似小日子家的地铁痴汉。

健壮的大腿,肥硕的身子,一切一切在他眼里都是那么迷人。

甚至他的脑海里都想好该烹制什么菜肴了。

“红烧鹿排,清炖鹿肉.......”

不行越想越饿,口水要流出来了。

贾东旭也不管那么多了,抬起枪就瞄了起来。

驼鹿跟狍子可不一样,这属于大型牲口,即使他手里的步枪威力不错,但如果没打中要害,很难一击毙命,到时候受惊逃窜,反而费事。况且这驼鹿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也是好东西,如果要是损坏了也挺可惜的。

“砰。”

枪声响起,子弹顺着枪管射出,以一种肉眼不见的速度向一头正在低头喝水的驼鹿飞去,子弹对着耳朵就打了进去。

“嘭。”

这只重达一千斤的庞然大物,吭都没吭的就倒了下去。

兴许也是动物的天性使然,枪声响起的刹那,其余的驼鹿兴许察觉到了危险,一窝蜂似的冲下水,向河对岸跑去,边跑嘴里边发出惊恐的叫声。

贾东旭也没有继续开枪,而是走到那头倒在地的驼鹿身旁蹲下。

算一下时间,从他传送过来也就区区一个钟头的时间竟然有这么大的收获。

今天打这些就已经差不多了,正好趁着现在天还亮着,身边还有水,把打到的猎物扒皮、分割,收拾一下。

想到这些,贾东旭从系统空间拿出一把小刀和一把斩骨刀熟练的进行分割。

这也多亏在前世学的时候,勤工俭学,在一家猪肉摊位干过,练就出了一把熟练的屠宰技术。

要不然他只能等回家后找人收拾了,不过找人收拾的话,这些动物的来源就有些不好说了,而且这样的话太高调了,容易让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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