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之前还有些担心,这个想法在外公他们的眼里,会过于荒诞,会遭到拒绝,可没想到,他们听完只是略微想了想,就答应了。
果然啊,有些人对世界的爱,是博大而宽厚的。
沈星眠自己出生在一个热爱和平的国家,在其他国家有难时,会立刻伸出援救之手。
可这里的人不是,国仇家恨,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她是没太想到的。
当然,她很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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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倏忽而逝,很快就迎来了地瓜的大丰收,再次震撼了北境所有人,而那些闻风而动的行商,也早早就来到了北境,打算做这笔大买卖。
之前的土豆带出去后,他们就大赚了一笔,这次当然也不能放过机会。
沈星眠本想把这生意给二舅舅和林家,但一想到大部分生意都是在临越境内,就担心他们会被皇帝盯上。
到时候,可就得不偿失了。
等以后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再赚钱也不迟。
况且,她对于金钱其实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往远处望去,有很多绵延的矿山,随便进去几天,她就能带回一座小金矿。
何必费力气做生意呢。
她做这些的初心,不过是想让这里的人都能吃饱饭而已。
什么愚民之策,她根本不屑于研究,先让大家丰衣足食,有吃饱了撑的找事的人,再解决就是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话换个人说,很像是在吹牛,但随着时间流逝,沈星眠的异能早已不能跟当初的菜鸡水平同日而语。
现在的她,说实话,真没什么好怕的了。
再之后就是玉米大丰收,这三样粮食的问世,简直快直接解决了百姓的温饱问题。
而这些让百姓们看到希望的种子,都是北境沈家军的“神女”赐给大家的。
于是一时间,沈星眠这位“神女大人”,在百姓心中简直风头无两。
幸好真正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不然她真是不用出门了。
沈星眠没有因为异能变强而懈怠,反而每天都过的很充实很努力。
她是也有躺平的想法,但她才十三岁,这么早就躺,心里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书法的练习也没有间断过,回家之后,还有洛祁安这位“名师”指点,简直进步飞快。
等到秋天的时候,她的字已经很能拿得出手了。
对此最为欣慰的,当属沈知恒。
他本以为他家乖宝这方面很无所谓,要一辈子下笔就是一堆丑字了,没想到,孩子居然突然就想开了,开始自己卷自己了。
“卷”这个字,还是从乖宝那里学来的,他觉得非常贴切。
看着家里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卷,连最小的沈钧都很着急地追赶哥哥姐姐们,沈知恒别提多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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