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后,陆恒把两首歌的谱子都写好,然后就打算离开。

在他离开前,蒋颖雪却叫住了他。

“师傅,等等,你不是要去租办公楼吗?我和你一起去吧。”

她觉得,今天陆恒帮了她们乐队这么大一个忙,于情于理都要回礼。

正好,刚才陆恒说要租办公楼,所以蒋颖雪想尽快把这件事情落实。

“今天吗?这歌不是刚写好,你不用跟他们练习一下吗?”

陆恒也十分好奇,蒋颖雪这会跟来,倒是有点不合时宜。

毕竟,他们之前说,出道就在下周,现在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

“没事。师傅,我是贝斯手,是乐队的颜值担当,他们有我没我都一样。”

蒋颖雪丝毫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脸上还有些许得意。

陆恒听到她的话,也瞬间恍然大悟,原来,那蒋颖雪,练不练习其实关系也不大。

众所周知,贝斯手是一个乐队里面存在感最低的,主要是因为,这个乐器声音太低了。

一般来说,音乐会现场声音都很大,在那种情况下,贝斯的声音很难被听到。

所以,网上就出现了一些段子,比如,某乐队,在演唱结束以后,发现贝斯忘记弹了。

甚至,还有一些乐队招聘贝斯的广告,上面写着要求【有根手指,能用即可。】

所以,很多乐队的贝斯手往往都是女的,而且普遍颜值比较高。

“哈哈,那你平时在乐队都会做些什么?”

陆恒一时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不过,蒋颖雪也没在意。

“作为贝斯手,一味追求这些花里胡哨没有用。贝斯手的应该经常健身,臂力跑步啥的,帮鼓手抬鼓、抬音箱、取外卖、再做点兼职赚钱、平时给乐队买烟。”

蒋颖雪说完,还秀了秀她那根本没有任何肌肉的肱二头肌。

“是的,没组过乐队的人,都会说贝斯手不重要,我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正在演出,我们点的黄焖鸡米饭到了,贝斯手不去拿,那我们晚上吃什么?”

宋雨也在一旁附和,说完他就捧腹大笑了起来,这一笑,乐队其他人也顿时来了兴趣。

“颖雪,你好浪漫啊,你居然还给吉他取名字,贝斯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就这么说吧,一个乐队,如果没有贝斯,那就没有贝斯。”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蒋颖雪脸都快绿了。

她好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要学贝斯,这个乐器,在台上恐怕只能表演胸口碎大石了。

也许,表演胸口碎大石,或者吞剑喷火,更能让她被观众记住。

“你们死定了!啊!!”

蒋颖雪瞬间变了个样子,抄起家伙,就朝着乐队其他成员冲去。

众人见状,犹如作鸟四散,纷纷跑开了,最后,因为其他人都分头逃跑。

导致蒋颖雪一个都没有追到,反而自己还累的气喘吁吁。

最后,她选择不追了,而是跟陆恒去租写字楼了。

一直到两人来到小区地下停车场,蒋颖雪依旧是气鼓鼓的。

“师傅,你说,他们是不是很过分?”

坐在汽车驾驶位上,蒋颖雪还是想让陆恒帮忙评评理。

蒋颖雪的车,是一辆粉色的大众甲壳虫,从款式来看,是2012年的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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