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要是说了,你可不能急眼啊!”

周秉昆在三哥的强烈攻势下,败下阵来,他的脸像猴屁股一样,红彤彤的,连脖子和耳朵都红了起来,活像关公附身,却是因为羞愤。

“你快说,是哪家的啊,我啥样你还不知道吗?我肯定不会说出去的!”

周秉申摇头晃脑,酒劲借着夜晚的小风一吹,更是上头,他似乎醉的不成样子,可心里跟明镜似的,他老早就知道这小子和郑娟的事情了,就是想诚心的逗逗家里的老疙瘩。

“就...就太平胡同里一个女的...”

话到嘴边,磕磕巴巴,周秉昆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开口了,他本想借机将心中憋闷的话,一吐为快,但是太平胡同是什么地方?那可是黑户!

太平胡同也就是光字片上坎那一带,算是光字片区更为“穷乡僻壤”之地,里面的人不是偷鸡摸狗之徒,就是“身子不干净”的小寡妇。

那郑娟算怎么回事?

她虽然没和涂志强结婚,但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放在这个年代就已经是“一家人”,现在涂志强死了,郑娟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寡妇。

所以周秉昆这一琢磨,实在不知道怎么说,舌头转圈式打劫,话也说不清楚。

“太平胡同?里头女的多了去了,哪個女的?”

周秉申再次上前圈住周秉昆的脖子,架势十足,不从老疙瘩嘴里听到“郑娟”的名字,誓不罢休。

周秉昆脖子被勒住,气息不匀,挥舞着双手,试图从周秉申的胳膊下逃脱出来,两人又闹了一会后,周秉昆脑袋一耷拉,从自己去太平胡同送钱的事情开始,全盘吐出。

“行啊,臭小子,你这算是掏着了,出息啊!”

周秉申要的就是这臭小子亲口承认,既然喜欢,那就争取,哪怕家里不同意,但他不还有一个厉害的哥嘛,要明白,周秉昆他哥可是周秉申!

“哥,你不生气啊,我以为你会打死我呢!”

“臭小子,我打你干啥,为你高兴都来不及呢,你跟哥撂句实话,你俩到哪一步了,你对她到底是个啥想法?”

周秉申话一出口,臊得周秉昆脸更红了,他嘴角一抿,又摸摸鼻子,扭扭捏捏的像个小媳妇,右脚脚尖在地上划着圈,要是不说,还以为他在和周秉申表白呢,那画面别提多唯美...额,惊悚了...

“你快把发春的样子收一收,不过我跟你讲啊,我既然知道了,就不会不管,你先跟我说说你俩啥情况了!”

“哥,我俩没啥情况,都没捅破那层窗户纸呢,我确实心里头念着她,晚上睡觉也念着她,上班、吃饭、喝酒,反正我干啥都念着她...*&……%……”

周秉昆的声音突然变大,像是喊出来一样,吓得周秉申眼睛瞪得溜溜圆,上前一把捂住还在叽里呱啦的嘴,随后他左右瞧瞧,警惕的看向四周,好在现在没有旁人,要是被别人听到了,那真就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周秉申用眼神警告周秉昆,将捂着嘴的手放下来,还嫌弃的将手心沾染的口水,往周秉昆前胸的衣服上抹了抹,开玩笑似的说道:

“咿呀!你这臭小子几天没刷牙了,这么埋汰,人家郑娟能看得上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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