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帽》杂志又不能缺少“变格派推理”的版面。

那就只能把舞城镜介在,“多多良古书店百年店庆”比赛的那篇《暴跌》放上去。

虽然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但……如果这样做的话,《礼帽》第九期杂志上,就会出现两篇舞城镜介的短篇推理小说。

别看现在的《礼帽》杂志如日中天,还被冠上了“曰本短篇推理小说杂志NO.2”的头衔。

但站的越高,摔的就越狠!

如果《礼帽》第十期杂志上,出现了舞城镜介的两则短篇推理小说。

一来,会让其他作家觉得不公平。

因为《礼帽》杂志一期只有十个刊登名额。

如果舞城镜介一个人占据了两个名额,一定会遭到一些推理作家的抨击。

二来,如果在《礼帽》第十期杂志,上出现了两则舞城镜介的短篇推理小说。

会让读者误认为,这将会是常驻的情况,最终影响了《礼帽》杂志下一期的销量。

毕竟,《礼帽》杂志的受众,一共有两大类。

一类是舞城镜介的忠实粉丝。

另一类则是《礼帽》杂志的忠实读者。

舞城镜介的粉丝如果在第十期《礼帽》杂志上,看到了两则舞城镜介的短篇推理小说,却没能在第十一期《礼帽》杂志上,看到两篇舞城镜介的短篇推理小说。

一定会出现失望的反应,从而减少销量!

而《礼帽》杂志的忠实读者,想要看的是包括舞城镜介在内的,十位作家一同呈现出的《礼帽》杂志。

若是舞城镜介一人占据了两个名额,最终就会出现只有九位作家的情况!

对于这种两种情况,都是败人品的行为,都会使得《礼帽》杂志的销量出现波动!

江留美丽有些心乱如麻,三番两次想要打电话给平山梦明,但却都没能拨出去。

因为说好了截稿时间是五点。

那么这个电话只能在五点之后再打。

这是编辑给作家最起码得尊重,也是编辑一贯以来的准则。

——

二十分钟时间转瞬即逝。

就在江留美丽打算给平山梦明打电话的时候。

《礼帽》杂志部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随即,《礼帽》杂志部的门被“砰”的一声打开!

平山梦明,喘着粗气,浑身是汗的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平山梦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

随即朝着屋内众人鞠了一躬:

“非常抱歉!我来晚了!”

平山梦明说完话,又看向了江留美丽,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从包里拿出了一沓稿子开口问道:

“江留小姐,我超过了截稿时间,您还会收我的稿子吗?”

江留美丽和高桥熏对视了一眼,二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憋不住的笑。

高桥熏笑着走到了平山梦明的面前,接过了稿子:

“平山老师,我是高桥熏,《礼帽》杂志部的副主编,我个人是非常喜欢您的‘变格派推理’作品的。”

“所以,别说您只晚了几分钟而已,就算是晚了十几分钟,只要我们还没下班,就绝对不能让您白跑这一趟……”

“不过……平山老师,我记得上次您是用传真机,给我们发来的稿子吧?”

“为什么这次没有使用传真机?而是亲自来这里?”

平山梦明接过了一旁编辑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大口,随即有些疑惑的开口问道:

“高桥小姐?江留小姐?你们?不知道?”

高桥熏听到平山梦明的话,和看了一眼江留美丽和其他的编辑,见所有人都疑惑的摇了摇头,便反问道:

“不知道?什么?”

平山梦明举起一次性纸杯,将水一饮而尽,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用手指着高桥熏拿着稿子开口说道:

“高桥小姐,江留小姐,实际上我的这篇《欧米茄的圣餐》,在四点的时候就已经写完了。”

“我最开始就想要借邻居的传真机给你们发传真,结果,传真机不知道为什么失灵了。”

“然后我就想要给你们打电话,告诉你们这件事,让你们等一下。”

“但……电话也同样打不通。”

江留美丽听到平山梦明的话,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传真机失灵?电话打不通?”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平山梦明苦笑着摇了摇头:

“最开始我也不太清楚,还以为是家里的电话欠费了。”

“后来我才得知,原来是宝岛社那边出了大事!”

江留美丽,高桥熏,以及其他六位编辑听到“宝岛社出了大事!”这句话,都竖起了耳朵。

一方面是众人的好奇心在作祟。

另一方面,整个讲谈社上上下下都清楚,讲谈社和宝岛社是死对头。

舞城镜介和西村寿行的“冷硬派推理巅峰对决”也正在进行中!

在场的众人,近乎都是靠着舞城镜介和江留美丽,才能获得如今的工资待遇,所以对宝岛社的消息更是异常的好奇!

平山梦明吞咽了下口水,继续说道:

“我的家就住在中野区附近,距离在涩谷区的宝岛社,相距不远。”

“我原本是打算去涩谷区,找个传真店借用一下传真机的。”

“结果……传真店的老板告诉我,宝岛社的现任社长宝生白川,似乎是因为精神问题,还是心理问题,跳楼自杀了!”

“宝岛社毕竟是曰本的知名出版社,而且借着‘冷硬派推理巅峰对决’,更加让宝岛社提升了不小的知名度,所以社长自杀,这多少算是一个重量级的新闻!”

“所以……因为有很多记者,很多媒体都带着设备,前往了宝岛社大楼,做实时报道。”

“可能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太多?或者是怎样?导致中野区,涩谷区附近电话线路出了故障,我也就没有办法给江留小姐打电话,也没有办法传真稿子了。”

高桥熏将平山梦明的稿子,交给了手下的编辑,示意编辑去复印一下。

江留美丽沉思了片刻,开口向平山梦明问道:

“平山梦明老师,您这个消息属实吗?”

平山梦明用力的点了点头:

“虽然我没亲眼看到宝生白川的尸体,但是我为了能够使用传真机发稿子,一连走了好几家有传真机的店。”

“几乎所有的老板,都是这么告诉我的,应该就是真的……”

“哦!对了!有一个老板说他亲眼看到了,虽然他不知道那人究竟是不是宝生白川,但确确实实是从三楼的社长办公室跳下来的,整个脖子砸在花坛的台阶上,脖子都扭断了。”

“不过……这样也好?那个社长死掉了的话?是不是就等于,舞城老师在‘冷硬派推理巅峰对决’中胜出了?”

“毕竟是宝生白川这个社长,找来了西村寿行老师,向舞城老师发出挑战的的吧?”

“哇,跳楼,血浆,这样一想,我好像又有灵感了,下一次,我要不要写一个以宝生白川为原型的故事呢?”

江留美丽听到平山梦明的话,眉毛扭到了一起,最后才挤出了一句话:

“平山梦明老师不愧是写‘变格派推理’的,说了一句很符合身份的话呢……”

——

高桥熏很快将平山梦明的稿子复印完成,

虽然,江留美丽还是有些在意宝生白川的死因,但后天就是周一了,也就是《礼帽》杂志第十期发行的日子。

审稿子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想到这些,江留美丽立刻翻开了平山梦明的稿子,进入了《欧米茄的圣餐》……

——

“砰”的一声响起。

我吓的闭上了眼睛。

我缓慢的睁开双眼,定睛一看,发现砂肝已经躺在了房间的瓷砖上。

鲜血在廉价的瓷砖上流了一地。

尽管砂肝已经死掉了。

但不知道是他的神经还没死掉?还是怎样。

总之,砂肝即便死去,依旧维持着他惯有的迷人笑容。

砂肝是本地有名的混混。

而我则是他的手下,仗着他的名声混口饭吃。

也就是说,我是砂肝的小弟。

而一枪打穿砂肝后脑的人,是砂肝的大哥,名字叫“初”。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初,也是第一次见到他近距离枪杀熟人的本领。

“奸夫。”

初朝着砂肝的喉咙使劲一踩。

朝砂肝的嘴里吐了口痰。

随即用力的踩着砂肝的头,用力的碾踩:

“就是这个家伙,居然趁着老大在服刑,和大嫂勾搭在了一起!”

“妈的,要是被老大知道了,连我也要接受十指的处分啊!”

初又狠狠的踢了砂肝几脚,随即看向了站在一旁的我说道:

“喂!你的老大死掉了,今后你就是我的手下。”

“所以,接下来,你就要接替砂肝的任务,来照顾‘那个家伙’!”

我听不太懂初的意思,“那个家伙”是谁?或者说是什么?

为什么要照顾“那个家伙”?

他生活不能自理吗?

——

我跟着初来到了一个奇怪的房间里。

刚一进屋,我就被屋子里像是野兽般的臭味所震慑!

从外面看,是两个被打通的房间。

其内还有客厅和厨房,就像是人去楼空的快餐店一样。

厨房里,堆满了干枯的高丽菜和碗盘,最里头的房间内,放着一团肮脏的棉被。

油腻脏污的枕头旁,摆着漫画书,不雅书刊,唱片机,电视,以及一台看起来没任何价值的老旧收音机。

若是不在意这些臭味,这里倒像是一个死囚牢。

初看了我一眼,向我解释道:

“这栋大楼的每个房间都归我们社团所有,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里究竟是做什么的。”

“很荣幸,你就是其中之一。”

“本来一直都是由一位老爷子在这里负责,可惜上个礼拜老爷子他突然过世了,所以现在换成你了。”

初带着我朝房间深处走去。

通过了长长的隧道,弯腰进入了一扇小门之中,我来到了一个比之前房间更加恶臭,更加令人作呕的房间。

臭味愈来愈浓烈,感觉就像有位刚睡醒的流浪汉对我做人工呼吸。

“要照顾的东西就在这间房的隔壁。”

初用手帕捂住鼻子,一面作呕,一面指着一扇玻璃拉门。

我靠近了玻璃拉门,发现门后面有个庞然大物般的东西,在不住的蠕动。

这让我倍感好奇:

“不会是狮子或鳄鱼之类的吧?”

我朝初笑了笑,但初显然是在全力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对我的话充耳不闻。

我跟着初的身后,很有默契地合力打开那扇双开的玻璃拉门。

随即,我看到了一头腐烂的大象!

大象身上的肉几欲塞满整个房间。

不过,大象少了脸上的长鼻子,也不见像床单般的大耳朵。

只有头上夸张的毛发,以及活像哭肿了的湿润双眼。

对了,还有像是霉菌或苔藓一样,又青又绿的皮肤。

它躺在特制的巨大床上,好让它可以摆出上半身立起的姿势。

它身下那块已经严重变色的床单,发出黏腻湿滑的光泽。

不管我怎么看,都感觉这是一头,被剥光了皮的大象,或是说?是一个巨大无比的胎儿!

初用手指着那只看起来像是剥皮大象,又像是巨大胎儿,不知是何物的家伙,开口说道:

“他是欧米茄(Ω)。”

“别看他这个鬼样子,但他可是人类,详细体重不清楚,不过保守估计,应该要有四百多公斤以上。”

“砰!”

欧米茄的屁股发出了如同“象鸣”一般的声响,随即我便闻到了此生最恶臭的味道。

不用多想,这家伙大号了。

初强忍着着臭气继续开口:

“这家伙是别人向老大借钱时,用的抵押品,他原本是马戏团里的大胃王。”

“无比的能吃,后来那个马戏团的团长跑路了,只留下了这个家伙。”

“老大他也是个怪人,竟然突然想到,要让欧米茄来帮我们做生意,而这一帮忙,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

我听着初的话,观察着欧米茄。

经过我的观察,欧米茄的确是人类。

因为我看见了他的手,欧米茄有五根手指,尽管这五根手指肥得离谱,但却仍留有人类原本的形状。

初从口袋里拿出便携电话,塞到了我的手里:

“在我们找到人,能够替代你之前,你要给我好好照顾他!”

初说完了话,皱了皱眉,随即又趴在了我的耳边,小声的叮嘱道:

“为了避免你陷入麻烦,你给我听好了,少和这家伙说话!”

“这家伙有点麻烦,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少和他说话!”

“就算他把自己讲得有很了不起,多么厉害,多么有才学,你也要记住一点,他终究是个被同伴抛弃的失败者!”

欧米茄似乎听到了初的话。

睁开了龟裂的眼皮,以一种可怕的眼神,瞪着初。

我感觉到一股莫名的杀气,向后猛退了一步。

同一时间,一股强劲的风与褐色的焦油四处奔流,就像失控的出租车一样冲向初!

直到我见到初趴在地上,狂吐不已。

我才发现,刚刚那阵狂风是欧米茄的呕吐物!

“呕……呕……”

从头到脚沾满欧米茄呕吐物的初,不断干呕,连滚带爬地跑出房外。

我见此情景,也有些不适,但还是朝着初问道:

“喂,大哥,我该喂他吃什么才好?”

初听到我的提问,陡然停步。

“被我们做掉的……”

“或是受托解决的……”

“因为他从前就是马戏团的大胃王,所以训练有素,你就努力喂饱他吧!”

“你之前的大哥砂肝,就是欧米茄的圣餐。”

“这里有冰箱,置物柜,里头的道具应该相当完备……至于详细的问题,你就问欧米茄本人吧……”

“总之,你的任务,就是不要让他死掉,尽可能的让他长命百岁!”

初又干呕了两声,继续开口说道:

“虽然他很让人火大,但老大很喜欢他。”

“所以要是他有什么闪失,这责任可不是你一个人扛得起的!”

“我记得砂肝和我说过,你原本是个知识分子对吧?”

“砂肝老是向我炫耀,说什么‘我有个大学毕业的小弟’!”

“既然你是高学历的人,你们又同样都是失败者,那就好好相处吧!运用你那聪明的脑袋,好好的照顾他吧!”

初说完话,便将房门关上,发出犹如撞击铁桶般的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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