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魅魔勇者?我们这么多人连魔将都没碰着过,位于下位的魅魔勇者居然杀了一个?”

“陛下,千真万确。”

“我不是在质疑……总之谢谢你……不对,你退下吧,再去收集详细的情报,不要这种只言片语的。”

“了解,陛下。”

副官倒退着离开了车厢,刚刚哈弗斯被消息冲昏头脑,差点忘了该怎么和下人说话。

“说到底,还是你的联防军太没用了。”

坐在他对面的,是当今的哥特王国皇帝、林堡大选帝侯、金色龙骑士团团长、法皇守护者——布拉德·罗森。

和哈弗斯这种优雅、奢华、爱使唤人,热衷社交,完美符合刻板印象的贵族不同,罗森更像是一个佣兵头子,黑色长发扎成粗鄙的丸子头,一搓永远不剃掉络腮胡,永远身着戎装,腰挂佩剑,即使吃饭时还要披一件锁子甲。

而且,他还极其热衷于与自己的“儿时玩伴”——卡洛斯·哈弗斯互怼。

“话不能这么说,猎杀魔将其实并不在我们联防军的职责里。”

“那你就把我的龙还回来。”罗森直接用手端着鹿肉内脏馅饼在啃,“我的龙每次都晚到一步,肯定是因为你天天热衷于各种泡泡浴而延误战机。”

“泡泡浴?我通常都红酒浴和石灰浴的。而且联防军除了我还有 9个指挥官,为什么一出事你就抓着我不放?”

正当两人在餐桌上剑拔弩张,眼看就要用餐刀决斗时,车厢的大门被粗暴的推开。

“巴谢尔城打起来了?我的骑士们呢?”

一个红发马尾辫的女骑士推门而入。

玛利亚·斯陶芬,拜仁女侯爵, 33岁,是两人的“儿时玩伴”加政治盟友。此人是骑士文化的狂热爱好者,虽然不会剑术和魔法,但是家里上百套铠甲每天换着穿。今天她穿着 1671年拜仁女性骑士定制的仪式铠甲,只有胸甲、护腿和护腕,但是搭配上本选帝侯国配色的红白斗篷和罩袍之后,显得格外英气。

“为什么你们都在我的列车上穿铠甲?你们到底在防谁?”哈弗斯问。

“防你啊。”

“没错没错,防色狼。”

斯陶芬撕了只鸡腿,和罗森一样直接用手啃了起来。

“所以说我的骑士们怎么样?”

“步兵死了 600人,骑士死了 130人。”

“比我想象的要少。眼镜小子呢?”

“谁?”

“和布拉德他表弟血战到最后的那个——坠马眼镜哥。他现在是我手下难得的智将。”

“哦,如果你问大队指挥官的话,那么他还活着。”

“果然是千坠马而不死之人啊。”

“我吃完了,在到巴谢尔之前我睡一会儿。”

罗森坐起来,把油腻的手在面包上擦了擦。

“你就不能说句谢谢?”

“多谢款待。”

“ 6金币。”

“啥?”

“你吃掉的部分,六个金币。你不打算还钱吗?”

“如果一只鸡和一盘鹿肉馅饼居然要六个金币,那么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你好好压一下你的领地的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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