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里,无数人影挥洒着汗水,抢在雨季来临前收割农作物。

地里种的是一种这个世界特有的豆科农作物,生长周期只要九十天左右。

春天播种,夏天即可收获,而且产量不低。

这种豆子亦菜亦粮,可以磨成面当主食,也可以做菜,味道也不错。

只要能收获这一茬粮食,饥荒问题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田间地头,贝蕾娜给母亲送来了饭。

然后赶紧去替换劳累的母亲,让她去休息休息,自己来干活。

家里没有男人,母女俩要种五亩地,在没有农用机械的时代,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

看着沉甸甸的豆荚,贝蕾娜的小脸写满了高兴!

今年是个好收成,不用饿肚子了!

只是,不知道领主大人要收走多少?

......

“怎么才七成?”

会议室内,莫林听着陆维斯的汇报,脸浓浓的不可置信。

“七成是您的!他们能得三成还得看您的脸色!”

“谁的脸色?”

“您!”

“照你这么说,他们辛辛苦苦的种点粮食、还得除草、还得施肥、还得收割,还得看我的脸色?”

“对!”

“那不成了跪着要饭的了吗?”

生活在贵族统治下的百姓,还真是跪着要饭的。

因为领土都是贵族的,耕地自然也是贵族的。

诺米斯城的百姓,种的都是莫林的地。

如果莫林想收回,随时可以收回,那他们就只能饿死。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三成也不是不可以接受,总比饿死强。

莫林算是明白了,跟贵族领地的平民一比,种植园里的黑叔叔都算待遇好的!

“改了,我三成,他们七成。”

莫林一个贵族都看不下去了。

他可以不当人,但也不至于从百姓嘴里抢吃的。

那群在地里刨食的苦哈哈一年能有多少收成?还不如商队走一趟赚得多呢!

而且不让他们吃饱了,他们哪有心情生小孩?

人口增长缓慢,诺米斯城怎么发展起来?

南边还有一大片领土荒着呢,没有人口怎么去开垦?

若是以前,陆维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的可以跳起来。

但现在身份不同了,他也不在用百姓的视角看待问题了。

“子爵大人,到了收获的时候,地精也该来了!”陆维斯一脸忧愁的道。

莫林皱着眉头,“地精?”

...

地精,也属于精灵的一种,不过和人类普遍认知中的精灵不同,地精的体型矮小,外表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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