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里,无数人影挥洒着汗水,抢在雨季来临前收割农作物。
地里种的是一种这个世界特有的豆科农作物,生长周期只要九十天左右。
春天播种,夏天即可收获,而且产量不低。
这种豆子亦菜亦粮,可以磨成面当主食,也可以做菜,味道也不错。
只要能收获这一茬粮食,饥荒问题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田间地头,贝蕾娜给母亲送来了饭。
然后赶紧去替换劳累的母亲,让她去休息休息,自己来干活。
家里没有男人,母女俩要种五亩地,在没有农用机械的时代,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
看着沉甸甸的豆荚,贝蕾娜的小脸写满了高兴!
今年是个好收成,不用饿肚子了!
只是,不知道领主大人要收走多少?
......
“怎么才七成?”
会议室内,莫林听着陆维斯的汇报,脸浓浓的不可置信。
“七成是您的!他们能得三成还得看您的脸色!”
“谁的脸色?”
“您!”
“照你这么说,他们辛辛苦苦的种点粮食、还得除草、还得施肥、还得收割,还得看我的脸色?”
“对!”
“那不成了跪着要饭的了吗?”
生活在贵族统治下的百姓,还真是跪着要饭的。
因为领土都是贵族的,耕地自然也是贵族的。
诺米斯城的百姓,种的都是莫林的地。
如果莫林想收回,随时可以收回,那他们就只能饿死。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三成也不是不可以接受,总比饿死强。
莫林算是明白了,跟贵族领地的平民一比,种植园里的黑叔叔都算待遇好的!
“改了,我三成,他们七成。”
莫林一个贵族都看不下去了。
他可以不当人,但也不至于从百姓嘴里抢吃的。
那群在地里刨食的苦哈哈一年能有多少收成?还不如商队走一趟赚得多呢!
而且不让他们吃饱了,他们哪有心情生小孩?
人口增长缓慢,诺米斯城怎么发展起来?
南边还有一大片领土荒着呢,没有人口怎么去开垦?
若是以前,陆维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的可以跳起来。
但现在身份不同了,他也不在用百姓的视角看待问题了。
“子爵大人,到了收获的时候,地精也该来了!”陆维斯一脸忧愁的道。
莫林皱着眉头,“地精?”
...
地精,也属于精灵的一种,不过和人类普遍认知中的精灵不同,地精的体型矮小,外表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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