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

快船队开始发起进攻。

白魔鬼毕比运球到前场后,遇了大胡子戴维斯的防守。

戴维斯的体型远胜于他,又是两届的抢断王得主,防守起来压迫感十足。

因此毕比没有强攻,而是将篮球传给了高位的林炎,后者的策应能力不错,可以替代他组织进攻。

然而,林炎才刚一拿球,比德林斯就像条哈皮狗一样,朝他身贴了过来。

与此同时,哈灵顿也分了部分注意力到他这,似乎随时准备来夹击。

“又来这套?”,林炎忽然有点想笑。

勇士队这群家伙,还真以为快船和之前一样,必须靠他的强攻才能得分,其他球员都是摆设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真的大错特错了!

林炎一只手将球高举,不慌不忙的观察场形势。

就在这时,阿泰斯特通过一个反跑,甩开了跟防他的武圣杰克逊,然后向着勇士队的禁区,加速冲了进去。

林炎看到之后,立马大手一甩,将篮球像炮弹一样丢给了阿泰斯特。

下一刻。

阿泰斯特接到球后,他的速度不减反增,直接迈起三步冲向篮筐,就是一记双手过头的重扣得手。

“哐!”

勇士队的篮筐被扣得嗡嗡作响。

2比0。

“嘿嘿,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林炎咧嘴一笑。

比德林斯被他拉出来了,艾灵顿又在一边伺机包夹,勇士队的三秒区可不就没人保护了吗。

而以阿泰斯特的体型,只要他想冲击篮筐,勇士其他人根本就拦不住他。

这么一来,林炎根本不用自己进攻,只靠着高位策应,就能把勇士耍得团团转了。

这就是快船队宁愿多出一个首轮,也要拿马盖蒂换阿泰斯特的原因。

两个人在打硬仗方面,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好吧!

回过头来,勇士队的进攻。

大胡子戴维斯想要单打一个,却发现防守他的不是控卫毕比,而是34岁的格兰特·希尔。

希尔虽然是得分后卫,但在身体天赋却是小前锋级别的。

2.01米的身高,103公斤的体重,单从体型来看,希尔几乎比戴维斯大了快两圈。

于是乎,大胡子戴维斯犹豫了。

他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在1号位里排行顶尖的身体素质。

以前和其他控卫对位,他都是靠着身体一路碾压,就能强行单打得分的。

但是现在面对希尔,他的身体不仅不占优,甚至还处于绝对的劣势。

这让戴维斯一下就没了信心,根本不敢轻易突破对方。

“拜伦,你在干什么?进攻时间快到了,还不赶紧打一个!”,老尼尔森在场边气得跳脚。

他最讨厌戴维斯这个样子,遇到比自己壮的后卫,就TM蔫了一样。

勇士队每年花一千多万美刀,就是让你来表演欺软怕硬的?

“可恶!”

听到老尼尔森的训斥,戴维斯的脸色不大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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