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蒙斯拿了一封有哈桑上尉和帕里斯牧师签名,并盖了火漆印的信回到酒馆。

他没有写什么招募公告,而是把将要前去镇上送信的消息告诉了本杰明,问他是否愿意与自己同去。

“当然,先生!当然可以!如果您愿意带我同去的话。”

本杰明似乎很是兴奋。

“那就明天早上出发。记得带枪!”

“不过,玛莎·科里的案子为什么突然要移送给镇上,是因为村里管不了吗?”本杰明拉住提蒙斯,压低了声音,以防英格索尔先生听到,“她是个很厉害的巫师?”

提蒙斯挠了挠头:“当然不是!主要原因是……马萨诸塞州副总督托马斯·丹弗斯先生要造访塞勒姆镇,这个案子会……成为他的政绩,对,政绩。”

“这是哈桑上尉或者科温法官说的吗?”

“嗯,算是吧,算是这个意思,没有明说,但也差不太多。”

“好!”

对于他的兴奋,提蒙斯感到有些无奈。

他发现本杰明似乎对村子里的明争暗斗不太敏感,或是虽有所感觉,但却想当然地认为哈桑上尉与科温法官的分歧并没有那么大。

不过,他又想到,本杰明本来就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打猎和酒馆上,不知道这些也情有可原。况且自己这次找本杰明随行,所看中的也是他的经验和勇气。

……

第二天早上,提蒙斯醒来时,本杰明早已经起了床,将两匹马挂好了鞍,牵到酒馆门口的树下。

两人简单吃了点东西,便背上枪上路了。

离开村口的时候,提蒙斯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自己被莎拉·古德挟持,第一次从塞勒姆村去往镇上的情形。

还有那张书页,自从上次提到自己得了个“巫师猎人”的荣誉之后,莎拉就再没回复过。本来自己已经解决了巫毒娃娃的问题,似乎也没必要再就此事问什么,但心里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对了,还有给伊莎贝拉的回信。

他本来想晚上写的,但最近几天一直精神高度紧张,直到终于找回自己的衣服之后,紧绷着的弦立时松懈了下来。

到了晚上,除了倒头大睡,他什么也不想做。

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即使在塞勒姆村写好了信,也要等信使鲁伯特前来收集,与到镇上写好后直接想办法寄出去相比,反而说不好哪种方式更快。

“提蒙斯先生,您以前见过总督吗——当然不是指马萨诸塞州的总督,我是说,在您的家乡,您跟大人物说过话吗?”

本杰明闲聊道。

今天其实并不太冷,但骑在马上,张口说话时还是能感到有冷风灌入嘴中。提蒙斯拉起围脖遮住半张脸:

“见过,墨西哥城的市长和马萨诸塞州的副总督我都见过,哈佛学院有一回办什么典礼,斯托顿副总督出席了,发现有个西班牙人之后和我说了几句话,但我想他应该已经不记得了!”

“真是羡慕!我就没有机会见到这样的大人物。那您在墨西哥城见到市长也是在学校里吗?”

本杰明的声音中满是好奇。

“那倒不是。是我叔叔伊桑,他是西印度贸易厅,啊,西班牙西印度贸易厅在墨西哥城的一个秘书,有一回我们和市长一家吃了个饭。”

“您的父亲和叔叔都是大官!”

本杰明的声音中的好奇转为惊讶了。

“什么大官,不是贵族,归根结底还是个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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