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妍书明显经过精心的打扮,一袭湖水蓝色的晚礼服,低胸窄腰,露出深长的事业型。

波浪卷发挽成了发髻,脖子上的那串蓝宝石项链更是大得夸张。

在宴会厅璀璨的灯光之下,熠熠生辉,十分抓眼球。听说是许总高价从佳士得拍回来,送给女儿的回国礼物。

不得不说,许家砸重本培养这个小女儿。无论从身材管理、气质还是衣着打扮这一块,均无可挑剔。

她给人的感觉,就是天生起点很高的千金小姐。性格强势、志在必得,那份自信源于强大的家庭以及良好的教育背景。

听说博达传媒是许妍书从美国捞了第一桶金后收购的,那时候电商直播还没盛行,她算是眼光毒辣、走在前沿的那一批人。

这几年网络直播带货站在风口上,博达传媒混得风生水起,在电商平台上能挤进带货榜TOP5。

这就是闻笙不喜欢许妍书,但是从来不觉得她讨厌的原因。

不是所有的豪门千金,都是没有头脑的花瓶。

许妍书有傲人的资本,长得好看、家世好又聪明。不是那种依附家族,没有内涵的女人。

祝清嘉用手肘撞了一下闻笙的胳膊,压低声音说,“姜十方今天失算了,给你挑的这款礼服拉低你的颜值。接下来务必给我挺胸收腹,用你傲人的身材和绝美的五官碾压那个小贱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更何况我跟她又不熟,没这个必要。”闻笙说。

祝清嘉咬牙,“笙姐,你就是太善良,没看出来许妍书那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是存心想要来挑你刺的么?信不信等会儿她过来,张嘴就让你不爽?”

她看人的眼光很毒,尤其那种喜欢觊觎别人男人的小贱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现在这里,说不是来踩场的她打死也不相信。

“嘉嘉,没这么夸张吧?”闻笙柳眉轻蹙。

祝清嘉把手落在闻笙的后腰上,捏了她一把说,“咱们走着瞧。”

说话的瞬间,许妍书已经走到两人的面前。她由上而下打量了闻笙一番,唇角扬起一抹浅笑,“Yvonne,很久不见。”

闻笙实在佩服许妍书的淡定,面对前未婚夫的现任,还能做到如此的波澜不惊。而且在不久之前,她被退婚的事也曾上过热搜。

虽然许妍书那会儿人在国外度假,对那些事不可能毫不知情。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许妍书的内心足够强大可以忽略那些谣言蜚语。

“许小姐,你好。”闻笙回应。

果然下一秒,许妍书再次开口的时候语气有点意味深长,“你要找阿砚对吗?他刚去了洗手间,应该很快就回来。”

明明两人已经退婚了,许妍书却俨然一副女主人的姿态。

有些人天生就有优越感,表现出来的张狂和志在必得,让人很不爽。

不过闻笙并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而坏了好心情。

有些东西,是你的总归会是你;不是你的,抢也抢不回来。

例如感情。

回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也许在那个时候,许妍书已经知晓闻笙的身份。

她是故意抢走了闻笙先选中的衣服,说的那番话如今看来也是耐人寻味。

许妍书习惯性对一切志在必得、运筹帷幄,却并不清楚闻笙看起来柔软,骨子里却是个坚韧要强的人。

衣服可以拱手相让,男人不可以。

对于这种公平的竞争,闻笙并不反感。要是她和傅砚临之间的感情能轻易被许妍书挑拨离间,那么只能证明两人的感情还不够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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