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殊先是弹了一个C和弦,然后又在林雨的指导下刷了Am和弦,只是在弹F和弦时,却怎么也弹不好。
F和弦的指法需要用左手的食指将吉他的第一品全部按住,一般初学者都没办法全部按住,再加上宋殊是个小胖子,手指上也全是肉,更是没办法了。
虽然林雨向宋殊介绍了F和弦的简单的按法,但宋殊还是泄了气,“看来我还是和原创没有缘分啊。”
“你也可以用钢琴写歌,你愿意的话我来教你。”林雨向宋殊介绍。
宋殊更是一口拒绝:“我手指太短,看来与原创音乐彻底无缘了。”
林风打趣说:“老宋你手臂很有力量,在打鼓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
宋殊摆摆手,“我还是打打杂算了,明天去满大街找演出机更适合我。”
“明天能带我一起去吗?”这时小刚说话了,“辛雯要回家,我、我室友们也都回家了,一个人无、无聊。”
林风同意了,大家相约着明天去街上一起寻找看看有没有新开业的场所。
第二天的早晨,四个人在学校的大门前会合,林风和宋殊作为老手,去迎江市东边的新城区作为主力军寻找演出机会,林雨和小刚就在学校所在的老城区到处逛逛,主要是练习一下与人打交道的能力。
说起来,这还是林雨第一次和小刚单独待在一起,对于这个腼腆、不爱说话的男生,林雨也不知道从哪个方面入手和他熟络起来。
在乐队中,鼓手和贝斯手被称为节奏组,乐迷会很自然的将鼓手和贝斯手绑在一起,这两个乐手之间也是最容易产生化学反应的,只可惜林雨并不太喜欢阿伟,阿伟也是那种生人勿进的感觉,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化学反应。
至于乐队中的两个吉他手,目前看起来是化学反应很足够的,一般来说一个乐队里如果有两把电吉他,那其中一人一定会抢走另一个人的闪光点。
而像小刚这样性格的人刚好就适合做乐队中的绿叶,他也乐意衬托辛雯这朵红花的艳丽,有默默弹和弦的小刚作为和弦,才会使辛雯在solo时那么出彩。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不语走了两条街,两个男生之间拘谨、陌生,林雨觉得小刚很像学生时代的自己。
大学时代的林雨,独自去到首都求学。在那里人生地不熟,母亲需要长期吃药,所以家里能给他提供的生活费不多,导致林雨刚进入大学时有些自卑,也是这样的沉默少言,不敢和别人交流。
直到后来收到了奖学金和外出演出的酬劳,林雨的生活才慢慢好起来,甚至还能给家里转钱,他也逐渐变得稍微外向一点。
不过林雨还不知道小刚的情况如何,也不好下结论,林雨也在想办法和小刚交流多起来。
林雨主动开了口,说道:“听宋殊说你也是最早一批加入乐队的人。”
“是、是啊,当时他、他们在校刊上招募,我、我就去参加了。”小刚磕磕绊绊地回答。
“那为什么会加入这个乐队呢,应该会有更好的选择吧。”
“我、我之前也待过一支乐队,只是那支乐队解散了,刚好我和林风关系还不、不错。”
看起来小刚有点口吃,林雨明白了小刚的窘迫,但平时在乐队的日常中其实并没有注意到小刚的这个问题。
小刚自己也明白自己的口吃,他也向林雨解释道:“很、很奇怪吧,我、我、我在乐队里不怎么口吃,但、但……”
口吃卡在了后面的话之前,卡到小刚没办法再说下去,身子微微前倾也没办法继续说话,林雨拍了拍小刚的背,接过他的话,说道:“没事我明白,我们多走走聊聊就会好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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