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课间操休息的时候,班里的女生白玲玲从教室外走进来,走到沈冰桌前,对着沈冰说道:“沈冰,外面有人找。”

沈冰放下手手中的书本,疑惑的问道:“谁找我?”

“你出去就知道了。”白玲玲的语气时里带着一丝兴奋。

沈冰跟着白玲玲往教室外走去,前排的乔雨情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也悄悄的跟了上去。

白玲玲带着沈冰走到楼梯拐角处,只见那里正站着一个戴着眼镜,高高廋廋的学生,他冷峻漠然的看着走过来的沈冰,等沈冰走到跟前,伸出右手,对着沈冰说道,:“沈冰你好,我是李孟奇。”

沈冰着眼前伸过来的手,疑惑的看着眼前的这个自称叫李孟奇的男生,但从那男生孤傲的眼睛里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又转头看向旁边的白玲玲。

白玲玲看着沈冰的那疑惑的眼神,忙上前一步介绍道,:“沈冰,这是咱们学校高三年级的李孟奇,他诗写得特别好,是学校里飞翔诗社的社长。”

不待沈冰开口,李孟奇把伸出的右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前,深吸一口气,微闭起双眼,轻声的吟诵起来: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在那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

在那喧闹的浮华生活的困扰中,

……

李孟奇就在楼梯拐角这里开始朗诵起这首诗来,完全不顾忌来往同学们异样的眼光。

在这个诗歌大行其道的年代,不但深受年青人的喜欢,还蔓延到高中生群体。

李孟奇也是偶然间听到,新加入诗社的白玲玲说同宿舍的沈冰也喜欢诗歌,枕头边还放着一本诗集,才想到这个主意,来接近沈冰。

“这首诗是普希金的“致凯恩”,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歌朗诵完毕,李孟奇有些得意,在朗诵上面,他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好多爱好诗歌的女生,就是听了他那深情的朗诵,马上变得对他青睐有加。

“沈冰,这是我最近写的一首诗,送给你。”李孟奇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信纸,递给沈冰。

“我们飞翔诗社这周六下午有活动,我想请你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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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诗社?”从偷偷跑回来的乔雨情口中,听到来找到沈冰的人,是飞翔诗社的社长李孟奇,方源略感诧异,没想到明华高中竟然会有诗社,这种听起来高大上的社团。

“听说原来是十几个喜欢诗歌的学生组成的一个兴趣小组,就跟咱们学校英语兴趣小组,航模小组一样,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改名叫飞翔诗社了。

我可是听说了,李孟奇这个人挺有才的,写了好几首诗歌。方源,你这次可是遇到对手了。”

乔雨情的脸上,明显透露出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她想看看方源听到这些内容,会有什么表情,一定很好玩。

“现在的诗人未免也太多了。”方源一脸平淡。

乔雨情有点失算了,她在方源的脸上并没有看到愤怒,或是懊恼的表情,难道自己以前判断的不对,方源并不喜欢沈冰,他们两个只是普通同学的关系。还是他认为自己很强大,根本不必在乎对手是谁。

“乔雨情,你的合唱排练准备什么时候开始。”

“啊,排练。”乔雨情没想到话题转换这么快,难道方源对李孟奇来找沈冰一点都不放在心上吗。

乔雨情愣了两秒钟,稳定下心神,接口说道,:“我准备今天下午放学,就进行第一次排练,这次咱们班一定能拿个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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