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说:“剩下的问题,不在事实,而在技法。”
道尔诧异,
“你说技法?你之前发表《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我都是按照文章中说的来进行创作的啊。”
“啧……”
陆时不由得咋舌,
“这才是问题所在。你应该明白,‘浅谈’是什么意思。”
他在文章中已经对叙诡进行了分类,
然而,一年了,使用叙诡推理小说家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却没有写出新意。
他们都还在模仿《罗杰疑案》,
包括道尔这篇《渐变》。
陆时说道:“道尔医生,叙诡分很多种的。最原始的,便是《罗杰疑案》,事件的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却对读者有所隐瞒。抑或更甚,该讲述者就是凶手。”
斯科特附和着点头,
“对,讲述者欺骗读者嘛~”
道尔忍不住吐槽:“陆爵士,你说这还原始?《罗杰疑案》可是石破天惊之作,无数作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啊!”
陆时尴尬,
那是莎婆厉害,跟自己关系不大。
他摇头,
“别吹捧我,咱们聊正事儿呢~”
道尔便问:“除了事件的讲述者欺骗读者,还有什么类型?”
陆时掰着指头数,
“那可就多了。比如,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而书中人物对该第一人称有所隐瞒,从而欺骗读者。也就是说,通过欺骗讲述者来欺骗读者。”
道尔双眼一亮,
“这种好!该第一人称可以是侦探,但是他也被骗了。”
陆时接着道:“再比如,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有些东西读者和书中人物知道,而该第一人称却不知道。这种写法很独特,能做到在不欺骗读者的前提下,不欺骗书中人物,却欺骗讲述者。”
道尔:???
斯科特:???
两人都被绕晕了,面面相觑。
道尔问道:“陆爵士,能举一个例子吗?”
陆时点点头,
“简单。我们就以……唔……”
他视线在房间中寻索了一番,蓦地想到了一本书,
“举个例子吧。讲述者以第一人称记叙,也就是‘我’。‘我’的朋友看见了一具尸体叫我报警,但‘我’在他指着的地方什么都没看到。后来,‘我’的另一个朋友做了一番推理,我竟然看见了那具尸体。原因是‘我’以前受过精神创伤,看见某种东西会自我欺骗那种东西不存在,而凶手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完成犯罪。”
此段剧情出自京极夏彦创作的推理小说《姑获鸟之夏》,
牛X之处在于,这竟然是京极夏彦的首作,
第一部小说便有如此水平,十分之离谱。
道尔沉吟,
“其他人物早就告诉‘我’那是尸体了,读者也知道那里早就有一具尸体,但‘我’视而不见。确实能做到在不欺骗读者的前提下,不欺骗书中人物,却欺骗‘我’。”
他看向陆时,目光满是崇敬,
“陆爵士,你到底是怎么想到的?”
陆时摇了摇头,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这些对你的作品有没有影响。”
道尔没接茬。
坦白讲,跟陆时聊完之后,他意识到推理小说博大精深,
回头再看《渐变》原稿,简直就是一坨。
他又有些颓然地陷入椅子里。
斯科特凑过来,
“陆,我觉得你该帮帮他。”
陆时白了对方一眼,
“帮他?大哥,那篇书评又不是我写的,你还要让我对他负责啊?”
斯科特摇摇头,凑到陆时耳畔窃窃私语一阵。
陆时听了,将信将疑,
“这能行吗?”
斯科特说:“你也是做媒体的,最擅长的不就是转移注意力?”
他又对窗外颔首示意,
“再说,外面都这样了,你又不想加更,那就只能用点儿盘外招了呀。”
陆时看向窗外,
要求《哈利·波特》加更的读者还未散去,
“加更!”
“加更!”
“加更!”
……
声势越来越浩大。
再这么搞下去,只怕有人喊一句“枪在手,跟我走”,他们就好冲进来活捉陆时了。
陆时想了想,拍拍斯科特的肩,
“你说的太对了。做媒体的,用盘外招,不丢人。”
斯科特说:“得了吧~那些又不是我教你的。若论黑心,你可比我要黑。”
陆时轻咳一声,装没听见。
他转向道尔,
“道尔医生,关于《渐变》,你准备怎么改?”
道尔无比受挫,
“改吗?我已经不想写这个题材了。”
陆时笑道:“那不至于。你完全可以改一改叙诡的使用方式嘛~别再玩老一套,让第一人称的‘我’做凶手。”
道尔不由得沉思,
“你的意思是,让‘我’做被利用的人?”
说完,他连连摇头,
“可是,有那篇书评在,大家读到一半就会想到‘我’是色盲了啊。”
陆时摇头,
“那你就改变小说的结构嘛!让‘我’在故事发展到一半之前就因为色盲这件事被冤枉而锒铛入狱。这样,当读者们想着,这本书又是老套的叙诡时,翻到下一章,立即被打脸。”
道尔愣了愣,随即变得兴奋,
“可行!这样可行!也就是说,用你最后讲的那种叙诡——在不欺骗读者的前提下,不欺骗书中人物,却欺骗讲述者。”
说完,他又蔫了,
“可这样很难。我实在是想不到该如何……唉……”
他眉头都快皱成一个“川”字了。
斯科特笑道:“没关系,道尔医生,反正陆会出手。”
道尔看向陆时,
“陆爵士?”
陆时瞪了斯科特一眼,随后道:“我举个例子,你看看对你有没有启发。”
结果,道尔点头如捣蒜,
“有启发!”
陆时:“……”
自己还什么都没讲呢~
他询问道:“道尔医生,比起红绿色盲,是不是更多色盲症患者分不清蓝色、绿色?”
道尔说:“是这样。因为蓝光、绿光的波长本来就接近,在大多数人眼中本就难以区分。特别地,如果一个人少年时喜欢哭、熬夜,导致视觉细胞变化,对蓝、绿色会更不敏感。”
他说的视觉细胞变化,其实是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的比例。
而且,因为文化的因素,导致很多人即使不色盲,也对这两种颜色有误解,
就比如,
“青草”和“青天”,
两种“青”其实根本不是一个颜色。
即使现代,一般的色觉测试也不会去测试蓝、绿色觉异常,
如果真的测了,不合格的肯定很多。
陆时问:“道尔医生,一架浅绿的马车,色觉异常者为什么能看出来?”
道尔想了想,回答:“很简单,对比。”
他走到了窗边,指着窗外,
“色盲知道天是蓝的、草是绿的,找到更接近的颜色便是。”
陆时摊手,
“可伦敦的天,一年365天中有300天是灰的啊~”
道尔说:“天空是灰色会导致缺少蓝色的对比,确实麻烦。但任何人都是有生活经验的,色觉异常者可以通过经验分析出马车的颜色嘛~只不过,他在看的时候需要努力,可能得眯起眼……唔……”
道尔像是想到了什么,重复着:
“眯起眼……眯起眼……”
这个似乎很容易应用于叙诡!
就像左撇子角色会把腕表戴在右手一样,无须明确告诉读者该角色是左撇子。
陆时笑着说:“看来,你已经明白了。”
道尔沉吟,
“可是,我该怎么……”
他找不到合适的措辞。
陆时继续提示:“马车可以改涂装的。今天是绿色,明天因为什么事改成了蓝色,再加上伦敦的雾天,色盲和别人站在一起说马车的颜色,八成要露馅。”
道尔眯起了双眼,陷入沉思。
时间缓缓流逝,
忽然,他蹭的站了起来,
“陆爵士,你果然是个负责的人!”
说完便走向门口,
“我今天回去就对《渐变》进行修改,估摸着,三、五天就能写完。因为是你提示了核心诡计,我会将你作为联合作者署名,你不要推辞!”
也不给陆时拒绝的机会,直接推门而出。
陆时长出一口气,
有这种新闻吸引火力,要求加更的读者们应该会变少。
他说:“但愿道尔医生动作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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